返回第286章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第2/6页)  大明铁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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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本在云南!

    也正因如此,他才乐意把“三宣六慰”拿出来做交易,从而换取朱明忠的支持,空有威望的他很清楚,想要收复云南,不仅仅需要“三宣六慰”的人丁、饷税,更需要朱明忠的支持,需要其提供粮饷,需要其麾下的忠义军,若是没有大明的中军,那些土官又怎么可能百依百顺,听从命令?最后甚至都有可能成为另一个沙定洲。

    所以,他需要朱明忠的银钱与军队!但,朱明忠需要什么?只有知道对方的需要,双方才有可能进行谈判,最终双方的利益才能达成一致。

    “经略的意思是借鉴旧时的土司制度,基本的一个核心就是保留“三宣六慰”各族原有土司制度,维持其上层在其部族之中原有的特权和地位,通过他们对“三宣六慰”实行间接控制和统治,不过至于其它也有一些构想,经略想要听一下国公您的看法,毕竟,国公于西南诸夷更为了解,至于经略与在下,不过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虽说知道沐天波于经略有所求,亦有所图,因此有求于经略,但丁玉杰仍然显得极为客气,语气官对勋贵的轻视,更没有文官的那种清高,或许,这正是江北官场与其它地方不同之处。

    “丁主事只管直言。”

    对于其客气颇为受用的沐天波略点下头,请其说下去。

    “国公,经略以为这地方土司首先必须要承认我大明在这里的统治权,如此才能维持当地的统治秩序,”

    这是土司制度的核心,其核心正是在于那些土官认同大明对其的统治权。

    “理当如此,土官接受我大明颁赐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就是承认我大明于此地统治。”

    沐天波略点头,至少到现在,他都没有听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就是寻常的土司制度罢了。

    “至于贡赋方面,可以参照之前缅甸王统治时期定下的数额,向当局交纳贡赋。各邦首领之间的冲突由我大明仲裁,当地的森林和矿产资派归属当局所有;当然我大明承认当地土司传统的“权利和习惯”。嗯,用经略的意思来说就是,土司只担负进贡的任务,基本上也就是维持原有的土司制。可以制定朝廷律法从而保证充分保障土司、谬沙(食邑者)以及税收官的地位得到保证,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沐天波诧异的反问一声,这倒是让他感觉有些诧异,过去土官或许是“官”,但是谁都没有把他们当成“官”,至少没有人把他当成大明的“官”。

    “这是何意?”

    “嗯,这么说吧,这个体系就是我大明于“三宣六慰”统治的一个体系,现在阿瓦城已经为我所下,那么未来阿瓦将会作为定南同知所在,而定南同知则专事抚夷,在定南同知下,即是旧时“三宣六慰”各邦土司,虽说复建三宣六慰,但绝不会仅仅只局限于旧时“三宣六慰”的限制,经略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确认各土司数量,然后再分授土官,无需拘于“三宣六慰”的局限,土官多则便于我大明统治,”

    一一解释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司的,随后丁玉杰如何以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强化了对土司的控制。

    “至于这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并不仅仅只是象征,而是对土司的职权作了详细的界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就是土司要接受副专员的指导。当然我们需要对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另外下发委任状,并且宣布只有遵守发委任状中的有关职责规定内容的土司才会得到大明政府的承认,才能得到朝廷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享有在本地区的民事和刑事审判、税收诸如此类的一些特权。”

    对此沐天波并不陌生,在过去数百年间,沐家对土司任意取之,正是凭借着沐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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