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2章 对瓦雷利亚废墟的第一次探索(求推荐票)(第1/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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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啸是双手大剑,我家的长爪是杂种剑。”莫尔蒙说道。

    “杂杂种剑”丹妮愕然。

    莫尔蒙左右看看,没在船上找到范例,便“锵”的一声拔除自己腰上的佩剑,比划着解释道“我这把剑虽然可以单手使用,但双手握住剑柄更利于发力,所以它是算双手剑。”

    莫尔蒙手里的剑,从剑尖到剑柄末端,足有15米长,也亏得他有195米左右的大个子。

    “除了双手剑,还有一只手使用的单手剑,比这个短四分之一到三分一,而杂种剑则是介于单手剑与双手剑之间,算手半剑,我们又叫它杂种剑。”

    “哈哈哈,双手剑与单手剑生下来杂种剑。”壮汉贝沃斯哈哈大笑,“好一个杂种剑。”

    莫尔蒙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无论在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大陆,杂种剑才是主流,单手剑不利劈砍,双手剑一般人又舞不动,更遑论持之对敌”

    接着,他又面向丹妮,说道“所以,您明白了光啸之所以贵,就因为它比长爪更重,耗费的瓦雷利亚钢更多。

    如果奈德史塔克将他的族剑,寒冰,卖给泰温,估计能卖300万金龙。寒冰竖起来比大多数骑士都高,足有185米。”

    185米,瓦雷利亚钢剑中的高富帅

    丹妮心中吐槽,这个高富帅却白白便宜了兰尼斯特,一个金龙都没拿到。

    不过也的确如莫尔蒙所言,一般人用不了双手大剑,泰温便将寒冰融了,制成“寡妇之嚎”与“守誓者”两柄杂种剑

    唔,奈德史塔克将族剑带去了君临,自己被砍头,剑也落在泰温手里。

    莫尔蒙不知道她的想法,还在说“我也不确定瓦雷利亚钢剑的市价,兰尼斯特有钱,有钱人的世界与我们穷人不一样。可想而知,莫尔蒙家的祖先500年前得到长爪时,肯定没花85万金龙。”

    “史塔克买寒冰时花了多少钱”她问。

    “不知道,”莫尔蒙摇头,“也许史塔克与我一样,也早已遗忘自己族剑当初是花了多大代价弄来的。”

    这时候,白胡子插话补充道“公主殿下,双手剑、手半剑、单手剑的划分并非只由长度决定,关键在于剑柄的重心。

    比如双手巨剑黎明,对很多人都是双手剑,但亚瑟戴恩高大威猛,臂力惊人,单手也能轻松挥动黎明巨剑。

    于是,通过调整手柄末端的饰品重量,爵士将它变成了单手剑,但等他死亡,戴恩家的骑士又将它改回双手剑。”

    莫尔蒙惊疑看了老人一眼,点头道“这老家伙说的没错,每柄剑最好都像是主人的手臂的延伸。真正的骑士去铁匠铺购买武器,几乎不会买现成货,一般都要测量臂展与臂力,让铁匠为其量身定做。”

    “亚瑟戴恩,传说中的拂晓神剑啊”丹妮惊叹连连,“韦赛里斯说他是天下第一剑士,只有雷加能与他相提并论。”

    白胡子面露追忆之色,感慨万千道“亚瑟戴恩的确武艺超绝,他可以一边用右手吃烤串,一边以左手使剑,砍翻如今全部七个御林铁卫。至于雷加王子,他”

    听出老人话里的迟疑,丹妮摆摆手,不在意地说“我知道韦赛里斯在吹牛,雷加都不是劳勃的对手。

    只不过拂晓神剑不是王子,别人用不着吹捧他,他的实力肯定是真实可信的,为何死在并不以武力闻名的艾德史塔克手里”

    老人沉吟着道“任何一名武士,无论他如何强壮、如何迅捷、如何精准,只要他是人,终归有极限。他可以赢得一次艰难的比武,也可能输掉一场简单的斗争。

    我见过千百次比武,参加过很多次战争,知道决定一场决斗的因素有很多。

    草地中的小坑,晚餐时吃的脏东西,或许就意味着失败,而一阵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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