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4章 向前冲吧,光明圣子!(第2/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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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养。而且亚夏拉的哥哥是拂晓神剑,大家都知道。”丹妮眼中生出一丝怜悯。

    长城距离临冬城比较近,黑衣人的关系与史塔克也非常亲密,所以老伊蒙对隔壁的布兰登很了解。

    上一代的少狼主是个典型的贵族家的风流大少爷。

    他不是普通的好色,而是喜欢征服未经人事的名媛。

    他有句名言在北境广为流传:染血的剑才是最美丽的剑。

    北境不少贵族家的女儿都与他有染,甚至至今难以忘怀。

    ——就像坦格利安游历七国时,很多贵族把女儿送给他们当情人一样,布兰登在北境贵族家做客时,贵族很乐意看到自己女儿被他艹。

    额外提一句,失贞给封君的贵族小姐不会被人看不起。

    似乎,为封君服务理所当然,甚至是一种荣耀?

    比如,溪流地莱斯威尔伯爵曾用女儿芭芭拉巴结史塔克。

    可布兰登与徒利订婚后,芭芭拉依旧“很受欢迎地”被隔壁荒塚屯伯爵接手。

    比如,在史坦尼斯婚礼当晚,劳勃在他婚床上与伴娘狄丽娜滚了床单。

    狄丽娜生下的私生子艾德瑞克,七国皆知。

    可狄丽娜照样不受半点歧视地嫁给了诺科斯家族继承人。

    甚至,泰温公爵也看上了她,帮自己的儿子提利昂向她父亲提亲。

    结果人家老爹还看不上小恶魔:我女儿就算送去静默姐妹会,也不会嫁给一个半人。

    在维斯特洛,女人没继承权的时候,地位真的非常低。

    面对平民,她们高高在上,是尊荣的淑女。

    面对高一级的贵族,她们与妓|院妓|女唯一区别就是,她们能联姻,而妓|女不能。

    扯远了......

    且说亚夏拉·戴恩,赫仑堡比武大会上最耀眼的明珠,也染红了布兰登的剑。

    这次布兰登完全是靠实力把妹,史塔克的身份在面对戴恩时并不管用。

    “亚夏拉为何会喜欢上他?”巴利斯坦眼中满是不解与痛苦。

    很显然,他宁愿亚夏拉的秘密情人是艾德。

    奈何,艾德与巴利斯坦一样,也是个老实孩子,是个真君子。

    自古女神爱渣男。

    老实人连当备胎的资格都没有。

    “爵士,长夜将至,我们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拯救世界的伟大事业中!”

    丹妮的话异常中二,却为悲伤莫名的老骑士重新注入能量。

    他叹口气,被痛苦笼罩的蓝眼重新变得凌厉,郑重道:“您说的没错。

    您这般青春年少,本该是享受最美好爱情的年纪。

    如今为了七国人民,为了塞外饥寒交迫的野人,为了全世界苦难中的奴隶,把大好年华放在工作上。

    我该向您学习,将所有心神精力都用在为您服务的事业上,我剩下的人生必将是史上最光荣的白骑士之路。”

    哎,老爵士的话永远都是这么实诚!

    丹妮神色坦然地点点头,问道:“铁匠托布·莫特肯不肯说出重铸瓦雷利亚钢的秘法?”

    为了增强并改良龙晶武器产业链,上次瑟曦游街时,波隆带着一众小弟,在铁匠街绑架了一大批铁匠大师。

    其中一个名叫托布·莫特的铁匠手艺最强,曾经在科霍尔留过学,懂得两门丹妮非常眼馋的绝技:给金属渗色,重铸瓦钢。

    史塔克家的寒冰巨剑,就是被托布熔炼、重铸成乔佛里的寡妇之嚎与布蕾妮的守誓剑。

    最牛掰的是,他还给瓦钢剑上了色。

    丹妮的专属铠甲与武器,多半就着落在他身上。

    巴利斯坦把亚夏拉的事暂时抛开,开始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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