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68章 取代七神的野望!(第1/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如果你自己便是魔神,何必再向邪神献祭?”魁晰意味深长地看着龙女王道。

    丹妮立即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沉吟着道:“大黑差不多能算半神了。对神灵之道,我最近也有所了解,神职不能轻易许诺。

    接受献祭的神灵多有黑暗属性,包括号称‘光之王’的拉赫洛。我不想大黑成为邪恶龙神。”

    自从上次意外连接到七神信仰池,丹妮几乎每天都会尝试再次进入龙灵状态,与向七神祈祷的信徒沟通。

    不过她并没像第一次那么鲁莽,大咧咧呼唤对方名字。

    她只是保持高高在上的态度,去观察信徒,去尝试聆听信徒的心声。

    此时,她给自己的定位非常清晰,当一个“神灵练习生”。

    丹妮不是文盲,知道“不懂就多读书”的道理。

    她之前对神灵之道一窍不通,之后自然会查找与神灵有关的信息。

    在对待信徒方面,神灵一定要矜持,一定要高高在上,一定要有神灵的威严,否则让信徒看到一个吊儿郎当的神灵,他们会信仰崩溃的。

    换而言之,就是神灵如同偶像,一定要有偶像包袱,信徒才会像脑残粉一样给你刷火箭。

    如果粉丝好不容易见到偶像,结果看到一只抠鼻孔的“乔碧萝殿下”,他不脱粉才怪。

    经过这几天的亲自试验与研究,丹妮确定自己了解神灵的大半秘密。

    神灵=偶像

    信徒=粉丝

    信仰之力=粉丝经济

    神灵神力=粉丝贡献的金钱总数

    神灵回应信徒=偶像与粉丝互动

    教会=粉丝组织

    教会名称=粉丝组织的名号

    教宗=组织粉丝运动的头号粉丝

    信徒祈祷=粉丝应援

    教会招募信徒=粉丝拉人

    教会武装=网络上的控评小队

    宗教之敌(比如史坦尼斯之于七神教)=无良黑粉

    宗教战争=两个偶像粉丝团之间互殴

    最最重要的是:

    神灵神职=粉丝和经济公司共同为偶像规范的人设

    在现代地球,人设除了拿来吸粉,几乎没用。

    但这个有神灵的奇幻世界,人设(神职)能赐予“神灵”特殊的信仰技能。

    大黑此时的人设很有问题,他是光明大护法。

    大护法之于七神,犹如包公庙宇内,王朝马汉之于包青天。

    相当于七神教会的“红花双棍”。

    即便大黑能随意挪用属于七神的全部信仰之力,但“神职”赋予他的能力只“喷火”和“撕咬”。

    嗯,丹妮试过,大黑吸收信仰之力后,巨龙体内的魔力可以和信仰之力结合成神力(半神神力),神力会让龙炎的能级提升。

    首先,温度升高。

    使用神力后,大黑几乎能做到贝勒里恩成年后才能做到的事:用龙炎融化钢铁。

    其次,龙炎的持久性几乎提高一倍。

    最后,龙炎的颜色也从冒着黑烟、散发硫磺气息的血红,变成金霞弥漫的金红色。

    硫磺气味竟奇怪地没了。

    大黑现在还真有点神圣巨龙的范儿。

    简单来说,大|麻雀与七神修士赋予大黑“能喷火、能咬人的巨龙护法”的人设,然后大黑便有了这样的神职。

    再然后,这种神职下的神力,加强了大黑喷火与咬人的能力。

    如果不抽取信仰之力,大黑的战斗力会立即降低到原来的水平:龙炎血红,冒着汩汩黑烟,有呛人的硫磺气味。

    说到底,力量不能凭空出现,信仰之力也是一种超凡能量,利用了这种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