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摸不着头脑很困惑,但是莫凡森可不想失去唯一存活的机会,于是老实回答道:
“我是在一年半前加入风沙盗贼团的,原本是封火都一个职业盗贼,后来因为碰了不该碰的东西而被大势力追杀到荒野,在无处可躲的情况下,只好加入了风沙混日子”
说出缘由时,莫凡森表情黯淡下去,脸长露出惆怅,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似乎在为曾经犯下的蠢事而感到不值得。
“哦?以前是名职业盗贼?”噬者好奇,目光随即在其身上扫动。
莫凡森被噬者审视的视线,看的浑身不舒服,他下意识缩了缩手,表情有些不自然。“对,盗贼。专门偷一些小家小户的财产,后来想干一票打的从此金盆洗手,没想到失手了。”
“呵呵。”噬者淡笑两声,说道,“其实,在我很小的是时候,也被安上了‘盗贼’这个职称,不过”
莫凡森接下来只见一道寒光闪过,然后便看到胸口扎着一把匕首,匕首刃锋贯穿他的胸膛后背,其中携带的暗劲直接把他心脏绞碎。
“你”
胸膛鲜血溢出,莫凡森满脸难以置信,紧接着是怨毒,他伸手朝噬者面部抓去,噬者却面带淡笑的松开匕首。
扑通
莫凡森缓缓倒下,噬者从地上站起身,后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扫了瞪大眼睛用最后一丝气力盯视自己,身体不断轻微抽动,淡淡道:“跟你说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非不听劝,职业盗贼?真那别人看不出来吗。”
莫凡森口鼻溢出鲜血,眼里充斥不甘和愤怒,但回天乏术,他眼里最后一份生机伴随身体停止抽动而涣散,成为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他至死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最后暴露了。他很后悔,后悔不该喜在最后一个问题上怀着狡猾心里对对方说谎。
他被四处追杀不假,但根本不是什么职业盗贼,他是一名亡命徒,以在夜雨天侵犯杀害少女c并残忍尸解尸体为乐趣的变态杀人狂,不过后来因为行迹败露,惨无人道的罪行被揭露,导致受到执法者追杀。
如下水道的老鼠般狼狈逃窜几个月之余,他迫不得已,只能混入荒野,以求安保。
好巧不巧,后来碰到了一支大型拾荒者组织的捕猎队,但他拥有二级巅峰星火战士的实力,十几名拾荒者怎么会是他对手,在虐杀捕猎队全部成员后,他才醒悟,原来荒野才是他的本命,在这里他可以肆意妄为,可以到处掠夺杀戮。
几经辗转,他才选择加入了风沙,成为了其中一份子。
别看他加入拾荒者阵营时间较晚,但由他主导的屠杀事件,却不下二十起!
他掠夺流民,却不以抢劫资源为主,而是以杀人为乐,自从加入风沙盗贼团,光是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里的生命,少说也有百人之多
至于噬者是怎么知道莫凡森说谎的,其实很简单。两方面,一是真正的职业盗贼,由于他们常年偷盗的原因,手指比例会和正常人是有很大区分,而且一名优秀盗贼,为保在施盗时能精确迅疾,时常会做一些特殊训练,以便手指灵敏度保持在巅峰状态。
作为吃饭用的家伙,盗贼们往往会把自己手掌保养的很好,甚至看做比自己命还重要,在看看莫凡森的手,一只手被噬者踩碎,而另一只手面满是持重物磨出的厚茧,压根没有一名职业盗贼应当具备的特征。
还有一点就是,盗贼也有盗贼的职业操守,他们至少有人性,偷盗归偷盗,不会轻易取人性命,跟别提加入拾荒者组织,成天与虎狼相比,以人肉为食了。
没有人不讨厌拾荒者,哪怕是同样被人所排斥的盗贼,同样不会轻易和拾荒者接触。
综合以上两点,所以噬者才决定杀了莫凡森,当然了,就算莫凡森没对他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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