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五十七章 花魁们的黄金时代(第2/3页)  山沟皇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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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现象看本质的话那么就会发现实际上这都是李轩为了集中皇权所做的努力。
    皇帝本来就能够直辖十三部以及其他机构但是又搞了一个御书房来进行制衡同时还有一个翰林院。
    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唐王朝没有科道言官这种体系任何机构以及个人都没有封驳圣旨的权力。
    李轩如果相对下某一道的话正常程序是通过翰林院起草李轩盖印御书房值班大臣盖印然后呈送十三部详细执行或者再呈送到地方。
    然而如果这个环节里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错误的话李轩都是能够直接绕过并直接下令的。
    比如说御书房不同意的话李轩会直接让翰林院给十三部下旨!
    如果十三部不同意御书房可以直接发令给各地方以及十三部下属各司。
    如果御书房以及十三部都出问题了李轩能够直接绕过他们直接以翰林院掌控全国军政事务。
    哪怕是翰林院都违背皇帝的意志了那么李轩依旧能够直接下圣旨給地方的方式来灌输自己的意志。
    也就是说哪怕是翰林院、御书房、十三部集体造反李轩都能够有效的掌控军政事务。
    至于军权更是被李轩牢牢的抓在手里军政分离的情况下任何和军队有关的事务都是李轩直接交代给枢密院以及海军统帅部的此外大规模的战略更是需要李轩的亲笔圣旨才能够展开哪怕是枢密院以及海军统帅部都是没有权力直接开战的。
    比如上一次攻打濠镜的葡萄牙人能够下令开战的只有李轩当然了李轩是不可能直接到当地下命令的而通讯滞后所以李轩是会提前派遣专门的传旨钦差携带圣旨颁发命令。
    同样的这一次大唐商律的制定李轩依旧和以往一样独断乾坤!
    这商律能不能颁发什么时候颁发只能是李轩来决定。
    不过前期的工作商律的详细制定李轩是没有时间来处理的乃是内阁的法务部和商部经过商议后并请示了李轩能的意见后由法务部负责起草的。
    李轩看到这部厚厚一大本的商律后虽然有些头疼但是他还是仔细看了起来他需要知道法务部制定的这一部大唐商律到底合不合格有没有听从自己当初的提议。
    大唐王朝的律法前期基本都是照搬大明律的不过后来则是进行大范围的改动一些不符合大唐王朝实际情况的就是被删改了而如今的大唐商律也是有着大明律部分关于商业的痕迹不过已经是很少了。
    整个大唐商律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对商人的规范称之为商人律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对经营主体也就是公司这一类机构进行的规范称之为公司律。
    前者商人律一共拥有十八条很多都是通常意义上的规范但是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商人律里并没有和明王朝里那样强行规定要入商籍并且禁制商人参加科举的权力。
    因为作为大唐各项律法的总纲大唐律早已经是在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唐子民按其所愿皆可从事种地、读书、从军、经商、为官等行业任何人不得阻拦之也就是说这一条实际上是废除了朱重八搞出来的什么籍贯区别对待的制度。
    但是这个时代对于贱籍的歧视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明文规定而已而是社会上的整体风气如戏子等下九流的人群他们的社会地位从古至今都高不到那里去在大唐王朝治下也不例外。
    嗯除了后世那时候这些戏子们终于翻身当主人一个个卖肉的竟然也能成为社会栋梁大放厥词。
    这如果让当代的秦淮河上的那些花魁们知道她们肯定会悔恨早生四百多年!
    二十一世纪那才是她们的黄金时代啊!
    相对于商人律只有十八条公司律则是要多的多林林总总竟然是达到了三百多条。
    而这个大唐商律也就是为当代的商人们该如何经商做出了一定程度的主导并且引导当代的这些一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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