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白秀秀的普通训练初见成效(第1/3页)  反叛的大魔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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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千字三合一更新,欠更十,这一章我自己是挺满意的,所以求月票,求打赏!)

    裹着头巾的大妈将一大碗“羊肉泡馍”端到了成默面前,又给了他一碟糖蒜配辣酱,成默看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准备找服务员要勺子。 .

    白秀秀却从筷子筒里拿了双筷子,用纸巾擦了擦递给成默,柔声说道:“吃泡馍必须得用筷子,长安人特别讲究泡馍的吃法,要从碗边上,用筷子一点点地扒着吃,以免烫嘴,千万不要搅拌,就像蚕吃桑扬的伴奏唱了起来,果然白秀秀没有撒谎,她唱歌确实唱的很“一般”,没有到不能听的境地,但离好听也差的很远,和谢韫那种专业级的完全没办法比。

    很快服务员把啤酒和吃的送过来,白秀秀拉开两罐啤酒的拉环,递了一罐给成默,“希望你不是第一次喝啤酒”

    成默看着绿色的易拉罐说道:“我真是第一次,可以拒绝吗?”

    “我就随口一问,你还真敢说,都不会喝酒,还去做调酒师?”

    “做调酒师的是林之诺,又不是我,我是真不会喝酒”成默解释道。

    白秀秀稍微楞了一下,想起了成默有心脏病,于是将啤酒放了下来,装作不以为意的说道:“那你喝饮料。”

    成默犹豫了一下,看着白秀秀无暇的侧脸在旋转的灯光中散发着难以言表的情绪,说道:“那我喝一瓶,多了我也没办法”

    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麦克风的白秀秀转了身,和成默碰了一下杯,一口气就喝了一罐,然后继续唱歌,一首接着一首。

    虽说白秀秀唱的很一般,成默也不嫌弃,他本来就绝少听流行音乐,此刻的感受也很新奇,于是便认真的听白秀秀唱,因为白秀秀实在长的太漂亮,即便唱的很一般,光看着,也不让成默觉得乏味。

    其间白秀秀也怂恿过成默唱歌,但成默始终以不会拒绝,白秀秀也没有过分勉强,时间就在白秀秀的歌声中慢慢流逝,眼前十二点越来越近,即将到去秦始皇陵的时间,白秀秀一个人已经喝了快一打啤酒,进入了微醺的状态。

    成默有些担心白秀秀忘了正事,提醒道:“白姐,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白秀秀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扬着微红的脸颊,带着醉意说道:“再唱最后一首我们就走不过你得和我合唱要不然我就还会继续唱下去”

    成默此刻还是希望能早点回酒店的,于是没有拒绝,“我会唱的流行歌不多。”

    “《往事不要再提》会吗?”白秀秀见成默终于就范,坐在点歌器前面一边输入一边问。

    这首歌成默倒是听过,旋律也记得,但他从来没有唱过,可别的流行歌曲他同样也没有唱过的经验,还不如就唱这首熟悉一点,“就这首吧!”

    小提琴的凄婉的前奏过后,白秀秀拿着话筒唱道:“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成默虽然不怎么唱流行歌曲,但偶尔唱歌剧的他,实际上是个王者,唱这种苦情歌自然是信手拈来,虽然他的声音并不像李宗盛那么苍凉苦痛,却深沉的到了骨子里,“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参考曾一鸣版本《当爱已成往事》)

    成默一开口,白秀秀就有些惊讶的转头看向了他,成默并不是一个容易含羞或者怯场的人,在白秀秀的注视下,成默越唱越投入,将他所掌握的唱歌技巧毫无保留的灌注在了歌曲里面。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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