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72章 莫过人命(第1/2页)  大唐好相公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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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朝。

    今天的早朝魏征很安静。

    因为昨天的事情已经证明了一切,魏征现在那还好意思再说什么?

    李世民看了一眼群臣,道:“昨天的事情,想必诸位爱卿都已经知道了,人心可用啊,我大唐的律法,有些过于严苛了,朕决定修订,诸位爱卿有何看法?”

    众人相互张望,紧接着,长孙无忌站了出来,道:“圣上,臣以为可以。”

    昨天的事情都那个样子了,谁还反对?

    事实摆在眼前,反对也没有用,而且聪明如长孙无忌,自然清楚李世民已经下定了决心。

    “圣上,臣也是支持的,臣相信,在圣上的教化下,我大唐是可以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

    “不错,臣也支持……”

    “…………”

    群臣都表示支持,李世民点了点头:“好,支持就好,那朕就简单的说一些修订的情况,乱世用重典,不过如今大唐开国十年,乱世已平,所以很多严苛的律法要废除,一些律法也要适当的有所宽松……”

    李世民嘀嘀咕咕说了一通,他说的不详细,但皆是修订律法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算做是修订的一个纲领,到时候相关人员,是可以按照这个纲领去进行相应修改的。

    这样说完之后,李世民问道:“诸位爱卿,还有何人需要补充?”

    这时,秦天站了出来,道:“圣上,世间事,大莫过人命,所以臣以为,但凡涉及到人命,都要将之列为重中之重,若有要处决的犯人,当经过层层审核,而后交由朝廷,在圣上批阅之后,才可处斩,而每个犯人,都应该有上诉的机会,县级的犯人上诉,交由州府审核,若是对州府的审核不满,可再次上诉,交由刑部、大理寺共同审核,而后定案,如此重重,可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也可表现尊重生命之意。”

    秦天说的这些,是宋朝的时候开始用的一些律法,宋朝是最为重视断案人命的,所以发展出了一套很完备的刑法律法等等,甚至连验尸方面,都领先当时的世界。

    而这上诉的情况,更是在后世都在使用。

    因为,这是最为保险的一个手段,虽然层层上诉,会给一些人带来空子钻,但不得不说,这是最好的一种情况。

    秦天把这个说出来后,群臣相互议论。

    “侯爷,你说的这个办法,的确不错,但如此的话,未免过于浪费资源吧,若是这个人本来就是死刑犯,可他故意上诉,如此岂不是有了更多活命的机会?”

    “就是,要我说,只要确定了死罪,就不要再给他任何机会,能杀就杀了。”

    “不错,不错……”

    有人反对秦天的这个提议,虽然好,但也有一些不足。

    面对这些人的反对,秦天却并不着急,道:“诸位,人命大于天啊,就算有些繁琐,但若能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我们做这些岂不是很值得的吗?”

    一句话后,整个朝堂顿时一愣,紧接着,再无人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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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命,真的很重要,如果可以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李世民点点头:“好,秦爱卿说的这点,朕同意了。”——

    律法的事情,交给了相关的专业的人去修改制定。

    修改制定之后,得到了李世民和三位宰相的首肯后,这新的就可以发行下去,开始实施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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