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7章 混沌与规则(第2/2页)  狼穴终结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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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追不情愿追忆过去的人。

    我不想和它说我很小的时候,被大我3、4岁的一群孩子当街群殴的哪一件事。

    也不想说自己积攒的零花钱买的新书,藏在书包里,等中学体育课后,就找学校隐蔽的地方去看,但是书却被人偷走的故事。

    更不想说说我19岁和女同学约会,最终发现她妈妈,早就把她预订给了一个科长侄儿的故事。

    一生,我并没有获得我想要的,我应该经过努力,就能得到的一切。

    最终我淡然了,淡定了,什么都不争取了,还是有人在构陷我......

    这或许就是它,此刻想知道的一种答案。

    它就是制造这些不公正,不合理,不善良,不仁义的一种东西。

    它,我应该理解为潜规则,或者干脆说就是“黑暗规则”。

    我从他手里夺过我的水罐,砸烂在洞口的岩石上。

    一巴掌打掉他手里抓着的坚果,然后我很清楚的喊了一声:“滚~!”

    很多人不懂,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

    因为,当街7个15岁的孩子,群殴一个11岁的孩子,在那个路上有人抢钱都没有人敢过问的世界,也不是一件大事。

    但是满脸是鼻血,耳朵被拳头击打,撕裂破口,流血的我,从地上爬起来,就扑倒一个面前用脚踢我的那个为首的男孩。

    我的牙齿最终咬破了他的鼻梁,我的拳头使得当时7个大男孩都脸上流了鼻血,直到一大群围观的大人终于看不过去,把我从这些吓破了胆的男孩身上拖开......

    我的嘴里还有不知道那个人手臂上的一块肉。

    “这小子,特么的是只疯狗~!”

    我记得,人群就是这样的评价我的。

    毕竟那个时代还没有负能量这个词汇。

    这是一个,你,被一群人这样强势的欺负了,你也尽力的去反抗了,还会被一大群人最终视为“疯狗”的世界。

    —

    爷,所以从11岁起,在一群街头流氓的眼里,事实就是他们很畏惧的“疯狗”。

    我此后几次出拳,出腿,打得他们一群人进医院,也是验证了这个词汇的力量。

    最终,我成了这个城市几条街,几个势力都不敢招惹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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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改变不了,我没有工作,没有女人,没有房子,没有最终自己“家”的命运。

    我后来想明白了,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从11岁起,就走上了和普通人不一样的道路。

    -

    因为我曾经有了所谓的一种反抗,因此很多人很惧怕。

    或许因为我是那么的不同,所以被人群归为了一种异类。

    身边的人群带着怀疑,排斥,恐惧和远离,我终于成为了一个社群外围的边缘人类。

    这就是一个人,为什么很淡薄名利,也对权势和地位不怎么感冒的缘由。

    因为这一切都不是它想要的。它需要的无非是一种绝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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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在它这种人的眼里,说破坏就破坏,说改变就改变。

    或许正是因为,它这种东西,存在形式的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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