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一起唱歌,你们唱她肯定高兴,能替我给她唱一次吗?”
“当然!”我毫不犹豫的回道。
沈琳父亲鞠躬感谢,将一张手写的乐谱递给我,林柯凑过来看了看,试着哼了哼,说道:“这首歌,你我唱声线都不太合适!”
“可念歌刚刚回去了,要不莫秋你来唱吧?”
“我不认识乐谱,还是当个观众吧!”
林柯适时说道:“余航说的对,你嗓子条件不错,要不我来教你?”
“短时间我学不会,别在我身上浪费功夫了。”
沈琳的父亲眼中充满失望的神色,这场演唱会,充满告别的味道,经过慎重考虑,我们还是给念歌打了个电话,电话里,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
得到念歌的答复,我与林柯打了个招呼后,便开始动手帮忙搬运着待会需要用的设备,然后等待着念歌的到来。
半个小时后,门外响起了一阵急刹车的声音,然后我便看到了穿着黑色皮衣和马丁靴的宋念歌,而最惹眼的,是她手臂上系着的白花和手中捏着的烟,提醒着我们她并不是来参加一场音乐会。
她还是和从前一样,身上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气质,类似于那种来去皆洒脱的孤独。这种生死离别的场景,她一直都是逃避的,今天我们让她前来,多少有些残忍!
念歌与还在忙碌着的林柯打了个招呼之后,便从我手中接过乐谱,一边吸烟一边看着,半晌调试了一下吉他,顺了一遍后,对正在调试idi键盘的林柯,说道:“不要彩排了,有些情绪我承受不了两次,一遍过吧,无论好坏!”
我向沈琳的照片看了看,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但最后也没有开口,只是端起面前的白酒喝了一口,然后拿起贝斯,示意可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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