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七日后的正午。
阳光灿烂,远山隐然在望,线条柔和的山峦被阳光照成淡金色,秋风吹来,带来远山的清凉,令人神清气爽,襟怀大畅。
龙在天端坐在望山亭里的宽大椅子上,遥岑远目。旁边有一只红泥小火炉,火炉上放着一把精致的紫金铜壶,壶里沏着雨前龙井,水已烧开,茶香四溢。
望山亭是一个木制的两层亭子,宽大、结实,选材挑剔,做工精巧,这里地居高处,从亭上看去,伏龙山庄全貌尽收在眼底。
龙在天喜欢这里。
他喜欢看形形色色的人在他脚下走动,也喜欢别人抬头和他说话时谦恭的样子,更喜欢自己居高临下的姿态,他总认为这样让他有高高在上的感觉。
他喜欢这种感觉。
茶已沏好,他并没有喝,他不喜欢喝茶。他煮茶不是为了喝茶,而是为了闻茶香。
他是个奇怪的人,有许许多多奇怪的癖好。他曾经从关外的马场花了十万两银子买了一匹宝马,回到伏龙山庄后,他竟然削去了一只马蹄,他想看看三条腿的宝马跑的能有多快。
他曾经用半斛明珠从一个王妃的手里换来一对从暹罗进贡的鸳鸯,回到家后,他捏死了一只,因为他想知道另一只能活多久。
望山亭前面是菊园,菊花本应开得当时应景,可是现在却看不到一朵菊花,菊花的花盘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花柄兀然挺立在葱郁的绿叶间,显得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不远处行来一队白衣少女,各个秀发飘飘,衣袂飞扬,体态轻盈,身姿婀娜。
少女们右手拎着一个精致的紫色竹篮,竹篮里盛满了菊花的花瓣,边走边用左手抓起花瓣,向空中扬去。霎时之间,花雨缤纷,芬芳满路,天地间氤氲着一股浓郁的香气,形成一种惊心动魄的美,花雨下的少女们就像从天庭飞渡下来的仙女一样惊艳出尘。
龙在天满意极了,这时他觉得自己就是个神,他已忘了自己的肉体俗身。
可是这种美好的心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不如何时,少女后面出现一个人,青布短衫,腰间胡乱地扎着一根带子,一把刀随随便便地插在腰后,一脸憔悴落拓的样子,可是他的脚步却虎奋鹰扬、孔武有力。
龙在天的呼吸一滞。这个人本应醉倒在樽前桌后,人也应该躺在阴沟野路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不动声色,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已不能让他动容。
他就这样看着小顾一步步走来,一步一步地踏上楼梯,来到他面前。
他依然面无表情,就像戴了一个人皮面具一样,将他的人和思想隐藏在面具后。是不是一个的面具戴久了,就已长到他的脸上,再也摘不下来了?
小顾很想撕掉他光鲜亮丽的面具,看看面具后面的阴暗污秽,他并没有这样做,只不过是笑笑,笑得很开心,很坦然。
只有身体和心理都很健康的人才会有这种笑容。
笑,有时也是一种武器,是对敌人的一种伤害,敌人是见不得你笑的,因为他不希望你活得快乐。
“有钱真好!”他居然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
龙在天不答,只听。
“因为有钱,茶煮好了可以不喝倒掉,因为有钱,雇人培植的菊花可以一夕摘去,漫天挥撒,造成天女散花的美景。”
龙在天冷冷地道:“有钱当然好,有钱,至少想喝酒的时候就可以喝,不用去讨去抢去偷。”
小顾没有接他的话碴,而是继续说下去,“有钱,可以雇人在平地上堆一座大山,看够的时候也可以让人移去。”
龙在天道:“一个人花的只要是自己的银子,无论怎样花,都是一件心安理得的事。”
“心安理得?”小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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