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 辩君道法下有王(第2/4页)  无限之斧揽万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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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再加上前瞻性眼光和沉稳的气度?这就是你心中的君道?你的想法实在是有些简单了,难道你不认为用人很重要么?”师妃暄又问,“你说的这些更像是对官员的要求,而不是对君主的。”

    “君主和官员的差别很大么?君主不就是官员的头子吗?不要把君主看得那么高大上好不好。而且你说用人很重要,这我并不反对,只是在我看来这世间有比用人,对君主来说更重要的事情。”李钦哂然一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什么事情比用人更重要?”师妃暄和李世民都有些不解。

    “立法!这才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李钦说得很认真。

    “法?”李世民摇头,师妃暄也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阁下是重法之人?可阁下忘记了昔日大秦一统天下却二世而亡的教训了么?”师妃暄轻轻的摇头。

    “秦朝的法那也叫法么?我承认大秦的法律很严密,但在这样严密的法之上,却还有不受法约束的人。这才是大秦之法,最大的破绽。”李钦对秦朝的法度不屑一顾:“大秦的法,只得了法的表面,却没有得到法的根基。”

    听李钦如此豪言壮语,若不是囿于李钦的身份,师妃暄和李世民都要以为他是说大话,说胡话了。但李钦是南方霸主,而且他这个霸主并不是别人传给他的,而是他自己一拳一脚打出来的,能赤手空拳创下如此基业的人怎么能让人小看。对于李钦说的话,两人不禁细细思索起来。只是,他们始终无法超出时代的局限,所以他们对李钦的话越发不能理解。他们无法,只能询问李钦:“法的根基是什么?”

    “法的根基在于知法、守法、执法就眼下而言最关键的一点,便在于必须确定王在法下的规矩,这是法之权威的重要保证。”

    李钦从容的说道。

    “王在法下,无人能高于法律,法理即道理,哪些是君主该做的事,是君主的责任,哪些是大臣该做的,是大臣的责任!

    如此条条框框的规定下来,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这实在是太过天方夜谭了。”师妃暄和李世民都是一脸的震惊:“你说的很好,只是做起来,是在太过你就不怕制定了一众严刑峻法弄得天下皆反么?”

    “所以立法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李钦神情严肃的点头:“那些细节的法律可以慢慢来,但首先要确定的是整个国家的根本性**——宪法。

    这是最高的法律,也是国家的根基,它将规定这个国家是怎样的国家,国家的权利组成究竟是有哪些国家最基本的规矩是怎样的。

    之后的法律,怎么制定都要,就只有一条是死的,那就是剩下的法律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来,不能违背宪法。如果法律与宪法相违背,那这个法律便是无效的。”

    “这感觉好像是天条祖训!”听李钦如此解释,师妃暄和李世民都觉得这实在有些熟悉。

    “有点类似,但规定的更加严格。王在法下,我要制定的宪法可是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君主是可以被罢免的。”李钦从容的说道:“在我的构思中,君主是拱垂而治理,国家今后的权利将逐渐分给手下的官员去负责。军队与行政分开,立法与司法分离,将权利尽可能分下去,只将荣耀交给君主。我想的就是这么一出——虚君立宪。”

    “这这不是把君主当笨蛋养么?”师妃暄越发的吃惊了。

    “呵呵,笨蛋?如果当笨蛋能够给自己后代带来荣耀与安宁,那让他们当笨蛋,也是不错的。”李钦淡淡的笑了起来。

    “没有了权利,就不会为了权利和官员争夺;如果能给官员们立恩,那么官员们也不好走到最后一步。有得有失,虽然权利没了,但却得到安宁。作为君主,国家的必要门面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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