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下一站公交车广播响起,才惊觉自己坐过了站。虽然过程有些坎坷,但最后还是按时找到了朔风网咖。只是有一点儿很不解,为什么一个小学生,会约在网吧门口跟他见面?
来的早了十五分钟,方凯显然并没有来,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看起来很傻气的站在门口。
既不进去,也不走。
努力忽视吧台那里的目光,认真的低头,盘算着明天要不要给鞋带换个样式。总是蝴蝶结,看多了挺枯燥。
就在这时,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顺势看过去,方凯红肿着双眼,仰头看着,见望着他,特别开心的笑出来,“叔叔。”
听他声音沙哑,心知应该是哭了很久。
“吃饭了吗?”一直不知道怎么安慰小孩儿,毕竟自己都还算个半大孩子,只好努力扯开话题,分散注意力。
他摇摇头,见状抓住他衣服上的帽子,“那行,我们先去吃饭。”
“等到吃完,你再把让我差点儿绕世界一周的理由,原原本本说一遍。要是说瞎话,就不付饭钱,把你留在那里给人家洗碗。”
出言威胁着他,本来还想配上个凶狠的表情,但奈何实在狠不下心,只要看到方凯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很想笑。
忽然就懂了,为什么小时候经常有大人逗弄他。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虽然说不清到底有趣在哪里,姑且就把它认做是,成年人的恶趣味吧。
不知道哪里有饭馆,带着方凯走了半天,这小子才告诉他,走反了。
于是一顿饭,加上走路的时间,花了足足三个多小时。这样的情况,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了,跟何瑶吃饭,顶多两个小时,都已经算是很长的了。
唯一一次吃了五个多小时,是初中毕业的时候。
大家一堆人聚在一起,凑钱去吃了大排档,还买了几瓶啤酒。
虽然后来因为喝酒,第二天被罚跪了两个小时的搓衣板,但现在想起来,还是万分怀念。
也许真的就像方凯叫他那样,外貌没老,但心已经老了。
下次加入广场打太极的队伍?心中盘算着。
而这时,方凯终于吃完了,就见他舔舔嘴巴,准备把油腻腻的手,往衣服上抹。
“我说,你多少注意点儿形象啊”柳荫急忙拦住他,拿了两张纸巾,用茶水浸湿,递了过去。“亏你还是个小帅哥,不怕以后跟叔叔一样没对象?”
语毕,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他可不是因为邋遢才单身的,是因为那时候不擅长社交,连跟女孩子说句话,都会脸红结巴。
或许应该换个说法,是不擅长和女孩子社交。
情书倒是也收过,可惜那时候怕被父母发现,看完就偷偷撕掉了。
“叔叔也喜欢用手抓排骨吃?”王凯乖乖擦掉了手上的油,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很想逗逗他,于是一脸严肃的道:“喜欢用手抓人肉吃。”
没想到他反而一脸鄙视,“这都是多少年前用来吓小孩子的了。”
一时语塞,摸摸鼻子,转移了话题,“你吃饱了吗?”
他点点头,还朝他拍拍他的肚皮。
想了想,虽然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气氛,但该问的还是得问,“所以你叫我过来,除了蹭饭,还有什么目的?”
“妈妈她这几天又”方凯越说声音越小,很快头都要低到桌子下面去了。
这几天?难道说还是周期性的?
见他久久不把头抬起来,抓住他的帽子,给他戴到了头上,“行了,这样也是变相低头,把头抬起来,我有话问你,好好说。”
过了好一会儿,方凯伸手把帽子拨掉,看表情有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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