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行了吧。”
沐言从马林身边走过,淡淡扔了句。
“安德鲁主管让你替我招人,没让你替我得罪人,去找他换份工作吧,这儿归我管了。”
马林愣了一瞬,还没反应过来,见沐言要坐上自己的位子,伸手就去拽他的肩膀。
“嘿,小子,我的名字叫马林·琼斯,你以为自己在对谁颐指气使?”
就在他的手即将触碰到肩膀时,一道气旋骤然绽放,嘭的一声,马林被气旋弹飞出去五六米高,呈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在地上,滚了三圈才止住势头。
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摔得不轻。
卫兵本来打算上前架住沐言,可看到这一幕都下意识地单膝跪了下来。
他们可比马林有眼色多了,眼前这明显是个法师……
而且从他说的话听来看,与安德鲁主管认识,这就不是他们能得罪的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是骗子,可他也是个法师啊……不管在哪里,法师都是有特权的人群。
“大,大人……”
“别叫我大人,把这一桶椰奶汁搬走,换十桶朗姆酒过来,买纳尔逊家的,让他别兑水。”
一枚金币落在两人面前,滴溜溜打了个转。
“是,大人。”
两人对沐言的身份不再有任何怀疑了。
纳尔逊家的朗姆酒是埃索拉湾最好的,最烈的,唯一缺陷就是兑水太严重。一枚金币可以买到十五大桶,可如果强调“不兑水”,也只能买十桶。一个这样懂行的法师,除了来买船,还有其他可能吗?总不可能是来买鱼的吧……
“对了,把那家伙抬走。”沐言补充道:“看在他那个高贵姓氏的面子上,告诉安德鲁主管一声,医药费算在那艘船的尾款里。”
“是,先生!”
卫兵走开,沐言一屁股坐在位子上,打量着神色各异的水手们。
看样子他们都被法师这个名头吓唬住了,而且刚才空中飞人的一幕也颇有震撼效果。
“我有个习惯……”沐言清清嗓子,“和水手打交道时必须给他一杯朗姆酒,如果是那种一杯酒就能放翻的软蛋,呵呵,我怀疑他的脚就没沾过海水。”
人群发出哄笑声,凝重的气氛一下子被打破。
水手几乎都是酒鬼,而且航龄越久酒瘾越大,这几乎是条公理。
原因也很简单,我们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但在船上,酒才是。
远距离航行大都要经历数月,可这年头,以洛坎普通人的技术手段,淡水保存一个月就变臭了,还会生藻,变色,难以下肚。但朗姆酒不同,视酿造方法和纯度而言,保质期有一到三年,甚至更久。
于是在船上,酒就成了生命之源。
船只起航的头一个月,船员大都是趁着水没放臭兑上酒喝,等后来淡水臭了,就酒里兑水,再后来就只剩下了酒。而且后者还能补充糖分,在战时消毒,清洁伤口,用处远超过淡水,所以水手都被迫成为了酒鬼,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主动拥抱这种生活的。
沐言这番话,基本让水手们放下了心——起码来了个懂行的家伙,而且还是神秘、强大的法师,无论如何都好过刚才那个废物。
山姆也从地上爬起来,重新回到队首。
“大人……”
“叫我先生就好,”
“先生,我听您刚才说,你就要有一艘船了?”山姆激动地问。
此话一出,水手们各个翘起了耳朵,呼吸也粗重起来。
听起来……眼前这位法师即将拥有一艘新船?
那可是新船啊!
埃索拉湾有六十多万流动人口,其中至少二十万是水手,但这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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