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浪费一毫。
对面传来了几声惊呼,可能在他们眼里,我相当帅气。
结果了三只丧尸,我也走累了,坐在一旁休息。那群幸存者试探的向我靠近,在不远处停下,隐隐有些以我马首是瞻的样子。
我有些不解,随即反应过来。
他们感觉到了我相对于他们的强大。
他们觉得和我在一起有安全感。
在马群的结构里,首领从来都不是最聪明的马,而是身体最健壮牙齿最好的马。人类也一样,只要我表现出来比他们强壮,不用管我的内心是否值得敬仰,他们都会把我当成首领。
人类,果然是一群需要强势领导人的群体性动物。
他们在一起小声嘀咕着,我也懒得听,趁着这么多人,索性半躺在地上打起了盹。
几分钟后,又从远处走来两人,前面的男人40多岁,手持一把戒刀,衣着竟是明朝锦衣卫的服饰。后面跟着一个小男孩,看身高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满脸的污垢看不清长相。
我没有兴趣再看他们,拿出羽霏送我的玉佩放在手里把玩。倒是那群幸存者,看见他俩很是兴奋,将他们两人围在中间。这男人身着打扮在古代绝对是大侠,即便是在末世,只凭一把戒刀活到现在,肯定也是身手不凡。
男人面容还算整洁,衣着也很干净,精气神都不错,没有这群幸存者脸上的那种枯槁。这样的人在末世很是少见,我猜这样的打扮,不是演员就是被末世打击的心里有问题,但我更倾向于前者。
与这个男人高大的身材相比,他身后的男孩就很单薄了,不到160的身高,七八十斤的体重,如果没有这个男人的保护,恐怕很难在末世存活。我有点奇怪,男人这么干净,为什么自己的孩子不管,任由他蓬头垢面。
也许是这个大侠不像我这般不近人情,幸存者们在跟他说了几句话后,都亢奋起来,好像是男人同意和他们在一起,一群人围着他卑躬屈膝的谄媚着。
我躲到一边,继续摸索羽霏给我的信物。
初见的恭维一过,人群渐渐安静下来,我忽然嗅到一丝肉香,接着听到一阵大声咀嚼的动静。
我歪头看去,原来是男人从他怀里掏出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在大快朵颐。
一群幸存者带着艳羡的目光,静静看着他咀嚼烧鸡。
小男孩也紧盯烧鸡,眼中冒火,不时舔着嘴唇。
男人的吃相很差,一块肉只吃两口,然后就把啃食不净的碎肉和骨头抛给小男孩,小男孩连忙欣喜的接住,塞进嘴巴里,咯吱咯吱嚼碎咽下肚子。
我更奇怪了,男人明明罩着小孩,即便不是父子,至少也应该一起分享烧鸡才对,怎么小男孩吃的如同嗟来之食一般。
众人被馋得不行,可也没人敢跟他抢,就是一片吞咽唾液的声音。
还好我早上吃了两只鸟,算是半饱,要是两天前有人在我眼前吃烧鸡,我肯定也馋的不行。但即便不饿,我也有些眼馋,索性把钢盔往头上一盖,眼不见心不烦。
又躺了一会,我感觉有人走近,忙掀起头盔,就见那大侠走到我身前,拱了拱手道:”小伙子,我看你装备不错,能不能分我两件?”
我见来者不善,忙起身站定,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玩世不恭的说道:”大侠,你肯定比我厉害,我这点家底,还是留给我吧。”
“看样子你是不给喽?”大侠的语气有变。
我心想又特么是一个傻叉,上次跟我抢东西的老狼都特么被我喂丧尸了。看来这大侠是准备硬抢。
我眼皮向下一翻,从容说道:”不给。”
大侠说道:“那我先说声对不起了。”说完戒刀一挥,刀尖直指我眉心。他明知我有刀却主动硬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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