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天空开始放晴,回想起前两日的艰辛,我俩都赖在地上不愿意出门。一直等到中午,柴火用光,肚子也咕咕叫,才懒洋洋的走出屋外。
我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安家,是有原因的。
自古以来,我们的祖先都生活在靠近水源的地方,因为所有野生动物都会来这里饮水,水源附近自然是狩猎的最佳位置。这两天我一直在观察,附近有好多只野兔,只不过它们好像对突然多出来的房屋和我们很是戒备,迟迟不肯来喝水。
我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几只野兔按耐不住,其中一只跳到了离我不到20米的岸边。我毫不犹豫的开枪,那只野兔中枪后,挣扎了两下再也不动,另外几只听到枪响四散逃走,钻进洞里。
看到野兔被我提着耳朵拎回来,王梓雯叫着兔兔伤心了好一阵。
食物是有了着落,附近的干柴却越来越少,我们两个不得不绕出好远才勉强凑够今天的柴火。回来之后,王梓雯去烤兔肉,我尝试着烧陶碗,可是一连三次,一共九个碗,全都碎掉,这让我很泄气,又不知道错在哪。
突然开始怀念起网络时代来。
下午我尝试着做一个床,睡在地上还是有点热。做完后发现圆木拼凑的床完全不适合睡觉,只能等天气好了之后再弄回一些细软的干草。王梓雯把废弃的矮木桩收集起来,在茅草屋周围做了一圈30公分高的篱笆。这篱笆在我看来完全就是装饰,毫无其他用处。我们又做了一个和遮阳伞差不多大小的雨棚,用来储存干柴。
一整天我都在想,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些意义不大的事情,大雨逼迫可能只是个契机,或许是我厌倦了末世下人性的阴暗,想尝试一下隐居生活,就趁着大雨一直干到现在。我调动了所有库存的知识去打造一个家,可是这个家越完善,我却越不想呆在这。
我终于明白,我的心不属于这里,即便这里曾给过我短暂的温馨。我必须踏上行程,哪怕前路吉凶未卜,可路的尽头有我的亲人。
这是我的夙愿。
黄昏。
准备休息时,王梓雯刚要推门出去解手,忽然低声叫道:”明哥,看池塘对面。”
我起身望去,一只脏得几乎看不出白色的山羊正在池塘对面饮水,我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刚迈出步,山羊就发现了我,调头就跑。
这么大一只人间美味,我岂能轻易放过?我俩默契的对视一眼,连句话都没说,就都抄起装备追了出去。可是山羊毕竟不是绵羊,警戒线异常的远。任凭我俩如何蹑手蹑脚,都无法靠近到百米之内,进不到手枪有效射程范围。可我俩谁都不打算放弃,抓住它可是抵得上十天八天的口粮。我们和山羊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翻越了两座山丘,一直跟到天黑——食草动物的视力大幅度下降时,我才终于逮到机会靠近到20米,一枪将之击毙。
看到山羊倒下,我高兴得原地拔了个高。羊肉本就是我一生中最爱,此刻我难以抑制的兴奋。我撒开腿狂奔,却没成想脚下被石头一绊,整个身子飞出去老远,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前趴。我用袖子抹了抹嘴边的草泥,爬起来又猛跑几步扑到山羊身上。
王梓雯在后面边跑边咯咯地笑,笑声中充满嘲讽。
双手触摸到羊毛的柔软,我情不自禁的大笑起来,又突然收住,警惕的望着四周。在完全陌生的环境,必须时时怀有警惕之心。一想到刚才的得意忘形,头皮不禁有些发麻。
我双手抓住羊腿,一使劲抗上肩膀,掂量了一下,足有40斤重。转身刚想往回走,王梓雯拉住我袖口,略带惊讶的说道:”明哥,你看,远处有光哎。”
我定睛一瞧,远处的山腰上还真有个亮点,要不是山羊误打误撞在黑夜将我们带到了这,我们决计发现不了。
我俩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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