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不是鲜血,而是钢铁。
【当狼烟燃起的时候,不一定预示着战争,也有可能是象征着即将到来的和平。】
苍风浮动,青草摇曳,年轻的将军穿着一身苍青色的铠甲,坐在马背上,展开手中的书信,默默的看了很久。
远处有马蹄声响起,魏舒烨从后面策马奔来,看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微微挑了挑眉。
“诸葛四又来信了?”
“恩。”
过了许久,赵彻方抬起头来,呵呵一笑,道:“他又添了一个女儿,找我要封号呢。”
“哦?”魏舒烨发自真心的笑道:“他倒是儿女双全,该送一份贺礼去。”
“不用惦记了,他自己开了礼单,让我们照着他写的送过去。”
魏舒烨闻言微微一愣,随即笑道:“都是两个孩子的爹了,还是这副别扭的模样,不管什么事,死活都不肯吃亏。”
赵彻目光温和,似乎也想起了一些少年往事,嘴角含笑的:“他打就这样,你还记不记得当初在尚武堂一起念书的时候,大家每个人的生辰都要摆酒请客,其他人准备红包贺礼,偏偏他性子古怪,从来不,也不摆酒。有一次十三吃了他一顿饭,偏巧那天是他生辰,十三事后跟咱们吹嘘,自己如何了得,吃了诸葛四的白食。结果第二天二十多家商号去找十三的管家收账,是诸葛府的四少爷买了一堆东西,用的都是十三的名,让人去找他收钱。”
魏舒烨哈哈笑道:“记得记得,我可是记忆犹新,那次十三殿下真是大出血,一顿饭吃进去半年的俸禄,连着三个月找我借钱,到现在也没还。”
“哈哈,都十三是厚道人,其实最是奸猾。从到大,就数他借钱不爱还。”
两人一边着一边往回走,如今赵彻的行宫设在霜韩城,比邻北罗斯,占地面积广阔,可以比拟大夏国都真煌。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人口也渐渐繁盛了起来,已有几分北地第一商业之都的风范了。
还没进城,就听到一阵喧嚣的马蹄声急速而来,跑在最前面的女子一身大红披风,脚蹬火红狐狸皮马靴,脸颊微红,眉眼如画,仔细看去,腹还微微隆起,似乎已是有了身孕。看到赵彻,她眼睛顿时一亮,猛挥马鞭,策马就冲了上来。
赵彻不由得眉头一皱,魏舒烨却在一旁掩嘴低笑。
“回来也不告诉我,哼哼,还不是被我发现?”
女子早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如今第三个孩子也就快降世,可是还是一副少女的娇憨模样。甩着鞭子,仰着下巴,眯着眼睛瞅着赵彻,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已经有了身孕,怎么还骑马?我的话你都没往心里去是不是?”
“嘁——”
完颜柔声的哼了一声,满不在乎的:“我就是阿妈生在马背上的,我们东胡的女人,可不像你们大夏的那么娇柔。”
着,她突然跳下马来,几步跑到赵彻身边,手足并用的就往他的马背上爬。看那架势,似乎想和他共乘一骑。
“拉我,拉我一把!”
完颜柔踮着脚,在一旁叫道。肚子大了,上马的确是不方便了。
赵彻看着她倔强的脸,终于无奈的败下阵来,叹了口气,将她拉上马背。却怎么也不敢策马狂奔了,只是轻踢着马腹,让马儿慢慢的走。
而口口声声不像大夏女子那般娇柔的完颜柔姐,也乖乖的靠在丈夫怀里,笑眯眯的样子,像是一只吃到了鱼的猫儿。
刚回到宫里,就有下人来报,是内陆的战报。完颜柔气的骂骂咧咧的,嘟着嘴就回了后宫,是要去找儿子蹴鞠。
赵彻一边往政殿走,一边吩咐下人看好她,午后的阳光暖暖的,隔着窗格子洒在地上,一片金灿灿的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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