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在浩,大概就是一个良好市民,从小无病无灾,成绩优良偏中,没有谈过恋爱,无不良嗜好,宅男,身高一米七八,1988年生,刚退役回来。
这简直就是重生人士最好的一个模板!
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
想着想着,头又痛了起来,金在浩,现在开始叫金在浩了,金在浩换了个好一点的姿势躺着,慢慢平息自己重生带来的后遗症。
既然重生了,依照自己现在的记忆看来,自己刚退役,无所事事,应该心怀理想,以饱满的热情,去做一条很舒服的咸鱼。
要做到这些,只要抱紧老哥的大腿就行了,他想把上辈子的遗憾都弥补一下,而且自己现在已经是在韩国了,而且哥哥还有一家经济公司,那么自己见到韩国的艺人的几率就大大地提高了。
作为一个喜欢看韩国综艺的人,能够看真人,谁想看着屏幕?
所以,这辈子的主要基调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
突然,自己的裤带里传来了震动感,王牧赶紧把在口袋里的手机拿了出来。
一看,是三星的,他依稀记得,三星貌似是韩国的。
看了看屏幕,上面写着两个字,混蛋。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写,虽然是韩文,但是他能明白地看懂。
“喂?”
他本来打算是这样说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出口,他就习惯性地说出了,yieboseiyo。
这种感觉真奇怪,但是,他懂的,重生嘛,这很正常。
“阿一西,在浩,快点来开门!门铃坏了!!!”
“哦。”
王牧想了想,这声音很熟悉,他隐约地就已经有了一个概念。
因为这个人很熟悉,所以王牧一点都不着急,慢悠悠地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到门口,把门打开,虽然是金主,但是他知道自己以前应该是很随意的关系,所以王牧尽量让自己向记忆中靠近。
“呀!你小子怎么这么久才开门?热死我了!”
一开门,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就走了进来,一边用手扯着自己领子,一边脱外套。
“哥”金在浩跟在后面,哥这个字几乎就是脱口而出。
“呀,你怎么满头大汗的,是不是在偷偷干着什么,叫你不要看那么多这些东西,去找个女朋友不好吗?”
“切,说这些,你还不是一样,满头大汗的,而且,有家不回来我这干嘛?”
“来你这不行吗?我可是你哥!这房子还是我帮你找的!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呀!坐这么久,连杯水都不倒给我喝的吗?”
看到金在浩一直没有动静,金在承骂骂咧咧的,可以看出来他今天心情十分的恶劣。
“要喝水自己不会倒啊?!”
“阿一西!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尊敬长辈啊???”
“安啦安啦真烦!”
金在浩吐槽了一句,但是还是去帮他哥倒了一杯水,还特意放了一块冰,说起来,这冰箱也很神奇,一按就出冰,一不小心就按多了几块。
“呀!你这是要我喝冰吗?!”
果然,一看到半杯子的冰,他又骂了。
“天气热,人心浮躁,吃点冰块下下火!”
“也是,这个鬼天气,热得不行!”
也是,首尔的夏天,闷热潮湿,但是金在浩只是笑了笑,觉得他哥还是见识太少。
你是没有体验过gd的夏天,那才叫热得不行!
非洲兄弟来了也说要回非洲避暑,韩国不过是处于温带而已。
不过这里的冬天应该会更冷。
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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