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师妹,也曾喜欢过一个人。她去争取了,她去做了,虽然结果不是太好,可是说实话,姐姐很羡慕她,至少她曾经拥有过。”
说到此处,刘若水的眼光黯淡了不少。
“刘姐姐,你有没有试着喜欢过一个人?”耶律鸿雁转过身来,试着问道。
“唉!”刘若水轻叹了一声,道:“姐姐哪有你那般有福气?姐姐不过是一颗棋子,哪敢奢求喜欢的自由?如今人老珠黄,就更不必说了!”说着,替耶律鸿雁轻轻掸掉大氅上的积雪,“女人,最美好的只有那么几年工夫,错过了就错过了,日后悔也无用。”
刘若水的话让耶律鸿雁怦然心动,但想起被十九喂的那颗三尸醒脑丸,顿时心若死灰,摇摇头,道:“不可能的!我只有一年的时间!”
“你竟然担心的是这个?”刘若水轻轻地揽住耶律鸿雁的腰,道:“那你更应该去他身边,一年的时间,当那一天来临时,难道你想默默地死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难道你不想让这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充满快乐与光彩?姐姐若是你,绝不会放弃。
更何况,天知道那所谓的三尸醒脑丸是不是真的,天底下哪听说过有这样的药丸?这些日子,邺城的名医也为你看过,证明你根本没有中什么毒,说不定那人是在哄你。”
“他说的是真的,我感觉得到,只是邺城的大夫医术太差,查觉不出来罢了。我不想出卖他!”耶律鸿雁说道。
刘若水想了想,道:“那也不打紧,那人只是要你透漏点消息给他,那你就随便给一些不打紧的消息给他,又有什么关系?骗来解药才是真。”
“刘姐姐,那人怎么会那么轻易放过我?我想好了,只要我不见李风云,他就算有百般能耐,又能拿我如何。反正活在这个世上,我早觉得没有什么意思。”耶律鸿雁的声音有几分凄然,不知不觉中,螓首蜷缩到了刘若水的怀中,眼睛一眨一眨,长长的睫毛上沾着些水珠,不知是泪水还是融化的雪水。
“傻孩子!”刘若水轻抚着耶律鸿雁的发髻,“自古痴情女子负心汉,你为他牺牲了这么多,他却半点也不知道。唉,也不知是对,还是错!
再过两天,我要去辽国一趟,要经过定州,如果你不想也就罢了,如果你想,我们正好可以结伴去定州。难道你真的不想再看他一眼?”
耶律鸿雁沉默了,半天不作声。她怎会不想,只是她担心,再看他一眼,以后就未必能再离开他了,她更担心,会受到更深的伤害。情之为毒,教人魂牵梦挂,难分难舍,斤斤计较,患得患失。越是不想想,就想得越多,即便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也难免手足无措。
刘若水看透了耶律鸿雁的心思,道:“你不说话,那姐姐就当是你答应了,到时候,姐姐叫你一起出发!”
三天后,刘若水与耶律鸿雁离开了邺城,相伴前往定州。
相比邺城的冷落与萧条,定州显得有生机许多,正月刚过,街头上稀稀拉拉还有许多前来赶集的农户,用一冬纺织的麻布、柴炭或者其他一些小物件,换来一些铜钱,置办一些春耕需要的农具和生活必须品,如果还能剩下几文铜钱,还会给孩子买上一根糖葫芦,让肩头娃娃喜滋滋地吃上半天。
与其他的城市不同,李风云知道民间贫苦,入城虽然会做严格的检查,但并不收取进城税,所以四周的农户、猎户也乐得到城中来交换一些东西。从另一方面反而刺激了城内的交易,相比之下,李风云收到的商税反而更多一些。
进了城,易容过的耶律鸿雁与刘若水分开,她想见到李风云,远远再看他一眼,却不想被李风云见到,也不知有没有这个机会。
刘若水则不同,她直接朝节度使府而去,她与李风云早有过一些交情,此时路过定州而不见李风云一面,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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