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沟里发现的这具尸体已经是臭气熏天,腐臭味道扑鼻而来,打捞的民警和技术人员都忍不住拿着塑料袋在一处呕吐着,尸体是一具女性尸体,已经形成高度腐败的尸体现象,腐败巨人观形成时间,现在是夏季,可以判断出死者死了2到3天左右,由其是在水下的尸体腐败程度更快,王牌看着巨人观尸体的手脚,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时左右,即可出现腐败巨人观这种尸体现象。
周玲给王牌的法医书,王牌也是从书上学到的知识,死者死亡时间至少有两天了,巨人观的尸体王牌头几天都还碰见过,死者虽然肥大,其实她是个瘦子,从衣服都可以看出,死者的衣服是一件蓝白色间条短袖,而肚皮把衣服撑开,裤子是一条黑色短裤,也被尸体崩的紧紧的,死者没有穿鞋,黑色长发,耳朵上戴着耳环,脖子上戴着一条项链,
打捞的时候除了尸体什么都没有打捞上来,就是一具尸体王牌也没有办法应付了,只好找周玲来处理这具尸体,尸体上没有看到任何外伤,也分不出死者是死后落水,还是生前落水,这些也没有答案,王牌打电话给周玲,周玲接到电话后往现场赶来。
一个小时后,周玲到了现场,尸体已经被打捞上岸,摆放在岸边,尸体的周围站着几个民警,周玲蹲下去检查尸体,死者衣着整齐,指甲青紫,口鼻腔附近还粘附着泡沫,窒息征象明显,外表没有任何损伤,死者胸腹腔膨胀,周玲检查了死者的口鼻,发现里面有不少泥沙,这是溺死征象,所谓的溺死,就是生前入水,溺水死亡,而不是死后抛尸入水,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生前溺水死亡,也可能是死者意外溺死,完全有可能,因为打捞尸体的人说,水底下全是水草,死者就是水性在好也没有用,被水底的草给缠住就溺水死了,一个成年人,是不会那么容易掉水的,别人不会用推他下水这么笨手段来杀人,现在只有两种说法,一,是意外溺水死亡,二,被人用什么办法把死者推下水导致溺水死亡。
死者指甲内有水草,泥沙,也应该有水草,这也是溺水窒息死亡的特征,为了更准确的确定死者是溺水死亡,王牌吩咐人把尸体拉到太平间,周玲跟着去太平间,除了尸表检验中发现的溺死征象,死者的内脏淤血、气管内发现了泥沙和水草、胃内大量的溺液,尸体内硅藻与现场水样硅藻一样,解剖结果认定死者是溺水死亡,也就是再案发的那条水沟溺水死亡,死者裤袋里有身份证,证明了死者是七三四,除了这些,周玲还有一个重大的发现,死者的腋下有出血现象,也就是皮下出血。
周玲用手术刀切开来看,发现了死者的双侧腋窝里有片状的皮下出血,这里的皮下出血,是生前损伤,这里的损伤有可能是别人用双手在死者腋窝这里着力、拖拽她形成的,有了这个依据,而且既然是出血,就说明有生活反应,是生前形成的,这个结论一出,足于证明死者是他杀,凶手的双手强行从死者腋下拖拽,然后用力把死者丢在水里,加上死者不懂水性,还有水草的阻拦,分分钟死者就没有了希望,也只有这个依据符合死者腋下的生前损伤,那么死者当时为什么不叫救命呢,当王牌看现场的时候,四周荒无人烟,就算是死者叫救命也是于事无补,死者的死亡时间差不多也是凌晨左右死的,这样更不会有人出现在现场了。
死者胃是空的,这说明,死者生前至少有十多个小时没有吃饭了,这么久没有吃饭是什么原因现在还不知道,原本以为找到七三四,所以的问题都解开了,可是现在七三四既然也死了,所有的线索也随着七三四消失了,不过周玲的鉴定结果还有一样非常的重要,就是七三四跟死者胡一刀偷吃过,看来他们生前的确在一起,关系还真的不一般,七三四才二十五岁,胡一刀四十多岁,而且他还有老婆,他们是怎么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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