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干脆的回答又把楼兰风吓了一跳,冷风中汗都出来了,看着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如果认为她是死的,说追捕就很滑稽,如果认为她是活的,她没有违法犯罪,自己凭什么追捕人家?虽然出身干尸,咱也不能欺负人家吧?
最终楼兰风摇摇头:“我是来调查真相的,你不是逃犯,谈不上追捕。”
和珠和唱戏似的微微屈膝:“谢大人!”
楼兰风一路追到这里,可能性设想了许多,就是没想过对方真的活了过来。在他的那些假设中,最终都是乱枪扫射再加上一把火就结束了。
楼兰风看着她的做派想乐却乐不起来,擦擦冷汗,脑子冷静了一会才接着问:“你知道自己死了多少年了吗?”
和珠:“救我的王先生说两百八十年了。”
楼兰风:“那就是说你现在三百多岁了,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死是活?你三百年后活生生站在这自己就不觉得奇怪?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和珠摇摇头:“确实不知为何,入土之后一口气在,保得肉身不腐,王先生救我出来后,饮山泉食五谷,渐渐血脉舒张,肌丰肉长,十余日后便大致缓了过来。”
楼兰风:“照你这么说你是被活埋了三百年?”
和珠:“正是。”
楼兰风当然不会信她的连篇鬼话,嘿嘿笑了两声,然后问道:“你见过自古以来正史记载有活埋三百年后复生的人吗?”
和珠平静地回道:“大人见过自古以来正史记载有活捉的妖魔鬼怪吗?我不是人又是什么?”
楼兰风一时语塞,他没想到和珠短着半截舌头说话,语锋倒是很犀利,而且说得确实有道理。
脑子一转想到了叶翔:“大人我前几天还杀过吃人的妖怪!”
和珠:“吃人的未必是妖,妖未必就吃人。”
楼兰风:“贫嘴,异于常人即为妖,你看到吃人的未必是妖,妖未必就吃人了么?”
和珠躬身不再回话。
楼兰风感到很为难,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样的任务,他是奉命调查真相,追回丢失的干尸的,现在真相匪夷所思,干尸成了一个活人,自己该如何交差?
把这个人领回去交任务?这不是暗世部的作风,事机不密传出去骇人听闻,搞不好公司会私下里来个快刀斩乱麻把她给处理了,届时将于心何忍?
如果不把她领回去自己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放了她,要么突然开枪直接把她当妖精歼灭了!
杀人总要先找个茬吧?一个小女子站在冷风中,自己找什么样的麻烦可以突然对她痛下杀手呢?楼兰风觉得自己还不是禽兽。
楼兰风犹豫中看到她的脚,随口问道:“这十几天你靠着吸风饮露就丰腴起来了,真是一件千古奇事,换做普通人别说恢复元气,深秋时节就是光着脚这么些天,不死也去了半条命!你能说自己不妖异?”
没想到楼兰风一语点到了和珠的痛处,她似乎突然意识到什么可耻之事,居然羞涩得无以复加,立马跪坐下去,用羽绒衣的长摆遮住了双脚。
楼兰风哪里知道宋元以后脚便成了中国女人最的部位,明清两朝最露骨的箱底画也不会画出女人裸露的双脚。以前女人所讲究的是笑不露齿,走不动裙,就是为了丝毫都不露出哪怕是鞋。古时女人把自己的鞋送给别人,堪比现代送人原味内衣。
其实即便到了近现代,男人送女人鞋也有讲究,一定是关系到了相当亲密的程度才能这么做,否则就显唐突,这种观念已经渗入到潜文化中。
楼兰风愣愣地看着红云上脸的和珠,越发觉得她像个活生生的人,只是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就扭捏作态起来,于是追问了一句:“你还没解释呢,你是如何做到这些的,我可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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