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金贵是这些书摊的常客,因此那些摊主对沙金贵还是比较了解的。根据他们的回忆,说出了一个大概的时间,让蒋教授和向警官发现他们说沙金贵后来突然之间,就再也不来书市了。那个时间就是沙金贵说自己在寝室里纵火的时间。也就是说沙金贵说自己看了那本儿可以让魔鬼附体的书之后,纵火焚烧了寝室,然后性格大变,跟以前判若两人。从这一点上来看,这确实是真的,只不过他到底是被魔鬼附体了,还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书导之后,致了他现在精神状态与众不同了,这就说不清楚。
因此向警官和蒋教授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他们觉得他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接下来需要调查的内容就是到底是谁卖给了沙金贵那本奇怪的书,于是向警官和蒋教授就问那些摊主有没有看到,那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人,曾经在他们这里出现。
因为他们这些摊位都是常年在这里经营的,对彼此的身份都比较熟悉,回想起在那个时间段儿的时候,有没有看到有什么其他人在这里摆摊,卖了一些特别奇怪的书。这些摊主表示他们这里每天人来人往,人流量特别大。除了个别几个常年在这里摆摊儿的摊主之外,还有一些想在这里把自己家里藏书卖掉的人来这里卖书。
这里没有固定的摊位,所以谁来这里摆摊都是很正常的,毕竟他们这里不是主干道旁边,而是在后街,平时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所以说他们在路边摆摊儿也没人管。即便是你的家里的藏书太多了,突然之间你不想要了,觉得卖废纸又太可惜,自己拿几张报纸,拿一个纸箱站在路边卖书,这也没人管,所以说如果让他们寻找一个陌生人或者奇怪的人的话,那他们可以罗列出太多的名字了。
看到那些摊主没办法帮忙,向警官和蒋教授本想把调查范围缩小,结果现在这两个人一听对方这么说,就知道事情到这里再次变成了一个死胡同,他们经过一番商量一致认定:看来这个沙金贵说的话绝对不全部都是谎言,他绝对是看了一本什么特别的书,从此以后变成另一个人,但是那本书到底是什么,他们也不知道,所以说现在对于这个案子的判断再次回到了原点,让他们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可惜任何一个案子都要一个期限,即便蒋教授没有办法做出判断,不过案子依然还是需要作出一个判决。蒋教授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判罚沙金贵无罪。因为他的精神有问题,所以可以免除死刑,因为他需要接受治疗,而不是应该让他受到惩罚。
他这么做其实是一个比较正确,而且保守稳当的选择。因为对于法律的惩罚,其实就应该这样。人们在听说有人可能犯罪了之后,都会感觉义愤填膺,不顾青红皂白直接就口诛笔伐犯罪嫌疑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其实这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法律作为一种惩罚行为,最需要保证的就是公平和公正。如果说你错罚了别人,那你对别人造成的伤害,其实同样也是一种罪孽。因此在作出判罚的时候,应该尽量稳妥,而不是急于求成。在证据不足的时候一定不要着急法办犯罪嫌疑人。毕竟如果说你把一个有罪的人判为无罪,日后又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可以判定那个人有罪,这时候再惩罚他,还是来得及的。
可是如果对方是无罪的,你判对方有罪,对他进行了无情的惩罚。以后你发现了自己错判了,可是这时候你做什么也没有办法挽回你对对方造成的伤害,做什么都于事无补。因此在我们遇到需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时候,应该做的事情是提前冷静下来,进行冷静客观的判断之后,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再作出判罚。
虽然现实非常惭愧,不过即便是让坏人逍遥法外,也不能让好人蒙冤受屈,所以说一定要在找到了真凭实据之后,再进行判罚。现在蒋教授认为从他的专业角度看,他认为这个沙金贵肯定是疯了,因为作为一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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