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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彩跟邓孙氏到了里屋,坐在床沿,亲亲热热的说了几句贴己话。白彩生的漂亮,又好顺着邓孙氏的话说,懂事又体贴。让邓孙氏是愈看愈喜欢啊。
“哪里的人家会有丫头这么漂亮的妮子呢!”邓孙氏一面抚着白彩细嫩的脸颊一面感慨道。
白彩摸着挂在床头的帷帐,青蓝色的粗布已经洗的发白了。上面还补了好几个明显的补丁。
“大娘,清河县跟塞外很近吧?”白彩柔声问道。一些事情她的知道的,但还有一些事情,就是她这个理藩院尚书也无从知晓。在社会的最底层,往往有最关键的东西。白彩一直这么认为。更何况,清河县的位置的确是特殊。
邓孙氏一听白彩这么问,心里也没有多想。她本就性情豪迈,当下也没有关住话匣子,滔滔不绝的跟白彩说了起来:“丫头,你是不知道啊。这清河县看着是富庶,但是,你大娘宁愿它是穷些,也好比三天两头的担惊受怕的强啊!”
说着,忍不住的老泪纵横。白彩从袖袋中抽出帕子,轻轻的将邓孙氏自眼角滑落的泪水擦干净,温声宽慰道:“大娘,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新帝登基,定会有新的气象。”
邓孙氏抓着白彩柔嫩的小手,自觉在小辈面前流泪是件让人没面子的事,不过,或许因为对方是白彩的原因,邓孙氏并没有觉得太过窘迫。白彩有一双美丽安详的眼睛,让人能不自觉的静下心来。当然,这并不排除是因为白彩生的貌美又“温柔”的原因。
“丫头啊,你们干嘛非要到这西北边陲来呢?朝廷要打仗还是议和都不是我们这些小老板姓能管的了的啊。好地方多的是,江南就不错,鱼米之乡,有钱不说,民风也好。你来这里,啧啧”继续叹两声,邓孙氏细细打量着烛光下白白彩美丽的小脸。道:“风也大,黄沙又多。天气又干燥,真是可惜了你这身斯皮嫩肉哦。”
白彩嘴角微微抽动,她还是在自己脸上稍稍动了些手脚呢。至少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迫人不是?有些亲和力总是好的。当然,既要取得完美的效果,又要不能让白不弃等人察觉到,还是很难滴。
心中感叹:美人想要变丑果然难啊!有本事却不能用的美人,更难啊!不仅难,还憋屈。
她肯跟白不弃等人同甘苦共患难,不代表着自己要将所有的本领都和盘托出。况且,原主有多少本事,白桦或许不清楚,但是,白不弃跟白芳蔼可是门清吧?
要是被人察觉到异常,估计她会成为第一个被上火刑的穿越者呢!
“哦,对了,大娘,您看这只簪子如何?”白彩笑着将玉簪插进邓孙氏的发髻里。不容邓孙氏拒绝,就将她推到菱花镜前。
“看看,果然很漂亮吧?”白彩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直线,对邓孙氏道。她嘴角漾着两个梨涡,笑起来分外好看。
邓孙氏看着镜子中头戴玉簪的自己,老脸一红,拔下簪子就塞到白彩手中,嗔道:“丫头,你也忒不会过日子了!有钱没啥不成?非要买这当不得东西的玩意儿!”
不是她不爱俏,说起来,邓孙氏都觉得惭愧,她也是几十岁的老人了。却偏偏爱像小姑娘一样穿红戴绿的。这只玉簪通体碧绿,像是有一汪绿水在其中游动,分外好看。颜色又不算是太艳,衬她这个年纪正好。端正不显浮夸,低调的奢华。
白彩轻轻将邓孙氏的手给推了回去,温声细语的劝道:“邓大爷跟邓大娘这么照顾我们,怎么不能有所表示呢?再说,以后还有的麻烦大爷大娘呢。就别客气了。”
“这只簪子,一看就是个好东西啊。”邓孙氏虽然没戴过几样像样的珠宝首饰,但是她见过别的地主夫人戴的。这只簪子一看就是值不少钱的好东西。像从没沾过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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