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七十章:我被出本了???(第1/4页)  巫师,起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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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动漫影视里,有种算得上生僻的“属性”叫做猫舌,也就是指这些人物的舌头碰不了太热的食物,我最早看到这个词是在随手翻开的某本轻里。

    日本轻极重人设,他们常常将无数个属性叠加成完整的人以吸引读者,例如金发,双马尾,傲娇,标准的青春恋爱败犬,而“猫舌”这个小属性能让角色变得更可爱些,在现实中也是。

    阿尔伯特觉得她蠢得可爱。

    “唔....嘶哈~——咿!”

    “烫就先等一下也行吧。”

    “这东西就是热的才好吃啊。”

    她瞪大眼睛,好像对凉了再吃这个建议感到不可思议,认为那是极大的浪费。

    不过她的舌头的确没有因为高温受伤,到了这个地步还会被食物烫伤就真的太扯了:他们可以在口腔中涂火油再点燃,不是魔术,没用障眼法,实打实的“自残”表演,中间乃至结束过后,那一样也就是感觉烫而已。

    马上,两人就要前往在阿瓦兰迦的最后一站,所以他们准备好之后打算再在这里的街道上转转。

    他们走在人群中,几道目光投来,挡在前面的人自觉让开,有人在议论他,然后在被注视的瞬间噤声。

    他按住帽子,黑色大风衣微微摆动,看看自己,一阵无言。

    话说为什么自己穿这身就感觉是黑道风云?出现在人群里的时候周围气氛瞬间就会静下来,耳边都好像响起了无间道的bgm,还有那种雨夜一袭黑衣,一把黑伞,狂风暴雨雷鸣电闪中淡然迈步走向决战战场的味道,就像就算自己手上的确见过血,也应该不至于。

    然后,总感觉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什么奇怪的地方。

    他看了看墙上贴的手绘板报。

    这儿好像在搞漫展。

    难怪那么多人奇装异服。

    即便是几百年前那个到处是冒险故事主角的世界,人们也绝对不会穿着那种结构复杂的东西。

    他没选择回头走,看看也没什么坏处。

    “请笑一下!”

    某位少年将留影水晶激活对准了穿着华丽铠甲的专业级精灵cos演员。

    “黑魂之火会焚烧你的意志!”

    她配合地念出了人物的台词。

    那铠甲很好看,也只是好看,冒险者绝对不会穿那种锃亮厚实的钢盔铠甲,因为这种着装会导致行动不便:不利于战术翻滚,关节过于僵硬会阻碍跳跃以及运力技法,太扎眼完全无法隐蔽,也因为穷,他们更青睐皮甲,通常,斗篷不会那么长,多数人根本不会穿斗篷。

    “帅哥,要不要看看我们的活动展览品?”“谢谢。”

    他礼貌性的笑笑,接过传单,看了看那少年的cos服,走过摊点。

    古巫师那身长袍也不是拿来看的,固定的绳结纽扣没那么花哨,也没那么长,而且巫师们通常会穿三件。

    第一件最里面也最短,第二件到腰间,第三件会拖到小腿处,每一件都有夹层用以放置道具,例如涂毒飞刀/手里剑/回旋镖,手弩,生石灰,防砍爆头两用板砖,指虎,榔头。

    此外,它还能起到隐藏器具的功能,例如软甲,还有当时很多巫师喜欢把武器藏在第二与第三件之间,通常是长刀短棍或精钢法杖。

    以及,狩猎巫师的守夜人组织布置陷阱效仿先贤太阳骑士那都算好的,下个毒就叫卑鄙?天真。

    阿尔伯特翻开某个摊点上的,翻看两页,失去兴趣放回原位。

    他们建个巫师组织吸引巫师加入钓鱼执法都是玩烂了的套路,知道什么叫棉花口袋吗?为了避免巫师组织鱼死网破,故意在包围圈里留个口子,诱导,假信号,伪装,然后无伤或无减员完成清剿,让本来有机会的巫师们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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