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六章:小偷(第1/2页)  巫师,起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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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有很多人,数都数不清的人。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自然也就千奇百怪。

    在这座城里,有总人口五十万。

    人口基数大了,工作分类也就多了,搬砖的,送水的,收垃圾的,扫大街的,卖衣服首饰的,符文刻印的,开餐馆的,卖菜的,卖金属器具的,专职附魔的,买药水的,还有偷东西的,如果小偷也算职业的话,至少他自己认为算是职业。

    瓦莱米尔,职业小偷,虽然他更喜欢叫自己。

    他是个黑户,从小被一个老流浪汉养大,那个流浪汉据说是在外面欠了很大的一笔钱,一笔一般人一辈子都还不上的钱,所以他选择了流浪生活,最后在一个垃圾堆里捡到了只剩一口气的瓦莱。

    是那个流浪汉教会了他识字,教会了他最基本的修行,虽然这些东西在学校里都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

    城内有收容所,但是条件并不好,他被抓进去过一次,成了几个大人的受气包,然后自己跑了出来。

    很长一段时间里,为了活命,他每天都会和流浪汉出去翻垃圾堆,直到一个冬天,老家伙睡着了,然后再也没醒过来,被一群人带走,那之后,日子更难过了。

    他开始在街头行乞,有了上顿没下顿。

    最后,他为了填饱肚子,偷了一个面包,最后没成功,进了拘留所。

    在那里,瓦莱遇见了教会他谋生本领的师傅:一个惯偷,和他关在同一个房间里,一起呆了十五天,之后被送进收容所,接着又跑了出来。

    在这十五天里,那个他到现在也没看见的中年人教会了他最基本的撬锁,偷盗,如何伪装,他也学得很快,学会了这些基本功,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成为了一个技术高超的小偷,他总是能趁着从人身边经过的一瞬间,把手伸进对方的包里,然后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时候拿走对方包里的东西,整个过程就像本能一样的熟练,自然而流畅,完全不会惊动目标。

    到现在,他也算是有了名气,还多了个外号,叫。

    不过虽然技术高超,他也是有原则的:

    一,绝对不偷家庭贫困的人,这是基本底线。

    二,决不去动看起来有急事的人,他们身上的钱很可能是有急用的。

    三,每天拿到“成果”三次就收手,够用就行了,不可以贪婪。

    四,别做的太过分,拿了有钱人的钱包,视情况而定从里面拿走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再假装经过,把钱包还回去。

    他严守自己的四条准则,并以此为傲,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是不一样的,自己已经不能够被称之为“小偷”了,认为他是比小偷更高一级的“盗贼”。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他说到底还是个贼,一个不能见光的家伙。

    他这些年偷的财产已经很多了,再加上又是个黑户,完全不可以见光,每天晚上,他都会辗转反则,担心哪天一觉醒来就在警察局了。

    今天还是一样的,他在街头闲逛,现在的瓦莱,已经得手了两次。

    到目前为止,他今天一共偷到了三十枚铜币,足够一天的伙食了,虽然有空间,但是大部分的人们总是会习惯性的把钱揣包里,而且他总是只拿走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对人们影响不大。

    瓦莱决定再来一次就收手,开始在大街上寻找目标。

    基本上,除了圈内人,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在其他人眼里,他就是个住在这里几年多的长期租户,当他经过的时候,还有熟人跟他打招呼,还有几个住在附近的朋友向他问好。

    这又是个不错的一天,太阳直射下来,反射的阳光让人们本能的把眼睛眯起了一些,这正是最好的时机。

    在这个时候,偷东西是最不容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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