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七章:公园广场(第1/2页)  巫师,起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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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喂,你碰到了我的尾巴。”“对不起。”“切,走路的时候注意点。”

    趴在地上也有四米高的青年巨狼趴在地上跟条死狗似的晒着太阳,因为刚刚被踩到尾巴毛很不爽的抬起头来,朝那冒犯者嚷嚷着,在其道歉之后,又继续躺下了。

    阿尔伯特看看脚下,满脸无所谓的漂浮起来,在人这么多的地方光在路上走不碰到别人是比较有难度的,兽人的尾巴和耳朵又是不能乱碰的,有时候他们会本能的甩尾,刚才那条尾巴就是自己甩过来的,错不在自己,但他实在懒得在这种细枝末节上纠结,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又没碍着自个儿。

    兽人原型体型本就庞大,无怪乎公园广场庞大到异常。

    你见过那个商业城市又不是央领导城市也没啥象征意义就是钱多结果公园广场比足球场还大点吗?等你看到那些横竖八躺尸的家伙就明白为什么这么大了。

    整个圆形城市公园广场,“尸横遍野”。

    幸好,职业者身体素质强了,身体也很难出什么问题,要是有口臭,就那张大嘴,呼吸时从旁边走过就是场灾难。

    嗯,又一条巨型尾巴,直接甩到半空,拦住去路。

    因为不是故意的,他修行锻炼出的动态视觉和反应能力完全足够应对这一突发状况,只是空移动掀起的气流还是惊醒了尾巴的主人————一头侧身躺地的。五米高巨狼,厚重的毛发遮盖了“不该看到的东西”,种族与审美观差异让其在男性面前保住了女士的矜持,也许矜持这东西也没剩下多少,因为他分明看见了地上流淌着一滩混合有酒精气味的口水,看上去乱糟糟的毛发宛如车祸现场。

    我记得有个名词叫捡*尸,就是指去什么夜店酒吧附近捡醉的不省人事的女人,然后干大家都明白的不和谐的事,首先这种事我没做过,其次给大家科普两条小知识,一条给男同胞,一条给女同志。

    一:如果你在碰到个女的发现她的内*衣颜色非常一致,那么多半不是你x她而是她x你,多数时候女性的内*衣都是搭配的非常混乱的,很多时候买回一套会出现这种状况:上面合适了,下面不合适,下面合适了,上面又有问题,于是搭配就乱了,即便几套都很赞,也会在日常搭配混乱,反正穿了就好,女性是不怎么在乎颜色搭配的,穿的那么整齐,原因不言而喻,不要抱有过多幻想。

    现代女性在自由的生活环境的确解放了天性,都解放到有些懒了,例如狗窝女寝和五星级男寝什么的。

    二:酒后乱**什么的不存在,酒的主要化学成分是乙醇。乙醇会抑制**功能,其理主要是对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干扰了正常**兴奋的神经通路,无法建立正常**反射,其实这条男女都该知道,如果有人用这条理由试图说服你,抱歉,他/她在骗你。

    如果你走在阿瓦兰迦晚间街道上遇见个女的躺在街道上,好心点拖到雨淋不到的地方就算了,有多余行为的话,会死人的,因为你不知道那女的是什么种族的。

    如果是兽人,在相对安宁无人触碰的环境下就算周围有巨响也没关系,可有人去动,超过分钟就可能会激活其血脉本能,化身原型体,无意识状态的化身,会彻底狂暴化,然后独自面对一头小型怪兽能不能撑够分钟警察来就看你自己了,鉴于是你造成的事件,你将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赔偿金。

    如果就凭那对连五百千克拳力都打不出来的“粉拳”活得下来的话,会飞当然就更好,这种方式近似与被狗追的没办法了爬树上等待救援,必要时节操随时可丢。

    就算是无原型化身的兽人,例如猫族,也有狂暴状态,只是平时用不上,看着就人畜无害。

    其作用理近似于我们喝醉了说胡话。

    兽人喝醉了要砍人,血族喝醉了要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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