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这个叫做威尔的牧师的血肉,就能增加寿命一千年。”德隆罗姆斯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桌面,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如果真的是因为光明之种的话,或许也不是不可能。”
德隆罗姆斯已经接近300岁了,他是一个魔法师,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年轻的时候遨游于知识的海洋。
但是等到年纪大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些力不从心的时候,他开始慌了。
毕竟,他不是骑士,更不是牧师,没有那么强横的肉体。
一名骑士,没有受到什么太过严重的伤势,也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可以活到150岁。
而如果一个人以力成圣,他至少可以活到200岁。
而一名牧师,有着圣光的滋润,没有意外的话也可以活到200岁。
而那些强大的牧师,则可以活到300多岁。
德隆罗姆斯是一个魔法师,他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骑士,认为那些肌肉疙瘩根本不堪一击,他藐视这些,认为自己举手抬足就能把这些看似强壮的纸老虎撕成粉碎。
他认为这些肌肉疙瘩都是野蛮的,而自己却是追寻真理的魔法师,本来就应该高高在上的,优雅的存在。
所以,德龙罗姆斯讨厌锻炼身体,即便是身体严重的受到了魔力的腐蚀,但他仍然我行我素,不以为意。
毕竟,有的法师之手这么好用的魔法,只要魔力足够,完全可以代替手脚,甚至比手脚还要好用,所以身体怎样都无所谓了,只要自己的大脑运转没有问题就行了。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才五十岁,他的大脑就慢慢的迟钝了,这是他不能容忍的事情。
也是在这时候,他发现了身体的重要性,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身体被魔力严重侵蚀,是指因为缺乏锻炼严重萎缩,年轻时好酒色已经严重掏空了他的身体。
现在才想反悔,一切都迟了。
他练制了精力药剂,敏锐药剂,还有一大堆药剂,这些药剂保持了他大脑的灵活,直到后来,他还发明了一种空明药剂,这种药剂让他大脑运转速度加快三成,让他欣喜若狂。
不过没过多久,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他成瘾了。
所需要的药剂越来越多,效果却越来越差。
他疯了,越来越疯狂,开始做着各种实验。
从动物到人类,从尸体到活体。
最终,不知不觉间,等到他清醒之后,他身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
有的已经被他杀死,有的已经成了他的仇敌,给他自己,已经堕落,成为了一个人人喊打的禁忌法师。
不过他还是觉得这是值得的,他把自己的身体改的乱七八糟,常常出现各种问题,但这些都是值得的,因为他的寿命被延长了,他感觉从未如此年轻过,身体从未如此棒过。
接下来的日子,很难过。
他开始四处逃亡,被牧师追杀,被同样的魔法师追杀。
然而,禁忌的力量是如此的令人着迷,又是如此的强大。
尤其是当他屠杀了一个村镇之后,他发现自己更加的强大了。
他把这个村镇的骑士改造成了自己的爪牙,他把这些镇民改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怪物,成为了他的触手。
他感觉自己或许可以统治这个世界,他已经被禁忌的力量腐蚀了大脑。
过了100多年,他再次醒来,这时候的他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魔法塔,他名扬万里,是所有人恐惧的存在。
他就是恐惧大公德隆罗姆斯,止儿夜啼的存在。
然而现在,他再一次遇到了困难,那就是他又老了。
他尝试过很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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