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晃悠着从千手山庄往京城驶去,望舒扒了一下车帘子瞧热闹,“娘,我想骑马。”
“叫段铭叔叔带你。”苏天歌在打络子,先前给沈煜打得那一个因为长时间的佩戴已经有些脱色了,她至今还是只会那一种样式,不过还好戴的人并不嫌弃。
“算命叔叔,算命叔叔,骑马,骑马。”
啊?段铭听得脑仁疼,他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段铭,不是什么街头巷尾的算命先生,这小子就是故意的。可是瞧着那张天然无害自带光环的脸,他还真狠不下来信拒绝,只好伸手将人从窗户里给接了出去。
沈煜打马回来钻进马车时,苏天歌给他倒了一杯水问道:“我们这样空手去参加沈炤的婚礼会不会不太好?”
“本来也不怎么亲厚,我还奇怪他为什么要给我们发帖子呢,所以千里迢迢地赶来已经很不错了,银子的事就免了吧。”
“是,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苏天歌说完接着打络子,心里还在想,这个沈炤大约也是觉着偌大的国公府却找不到一个人来给他撑场面,实在有点对不住郑玉,这才勉为其难地发了帖子吧。不过她也正好要回来会会旧友,也算顺路吧。想了一会儿手里的一根络子正好打完,她伸手将他那条旧的给取了下来。
“别扔。”
“已经旧了。”
“留着,看看这一生你会给我打上几条。”他将那条旧的收进盒子里,揉了揉她的脑袋,“我们要长长久久的才好。”
“嗯,长长久久。”她倾身亲了亲他的脸,随即歪着身子躺在他的腿上,抓着他的手一根手指一根地研究着,摸着他左手指尖上银色的甲套,思绪飘远。
那次外出走货是方夫人特意安排的,就是让她打探新的路线好给扬城陈家搭上线。那个时候方仲安还没进京,正在苏城书院里憋着劲读书,就是为了光宗耀祖。只是她没想到,在出发的前一晚,方仲安竟然特意回来了,还给她带了一把匕首,说留着防身用。她在临出发之前还是把它给忘了。
那条线路是他们第一次走,柜上的伙计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所幸一路还算平安,眼看晚间时候就能到达,没想到半路遇上了劫匪。那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以为的坚强在蛮不讲理的刀剑之下一文不值,她躲在马车里听着外头的打斗,方家的伙计似乎很快就被打得四散逃窜。
有人朝着马车走来,一步一步如同踩在她的心上,她抓着车帘子思考该如何脱身,哪知一只手穿过帘子扒着了门框。她的思绪瞬间冻结,想也不想用劲抓着那只手咬了下去,血腥味充满了口腔下一秒她后颈就挨了一掌,昏了过去。
被咬了的沈煜甩甩手,痛得咧了咧嘴。尾指上面一圈牙印整整齐齐地往外渗着血,若是再用上两份力,他这根手指可就废了,这人也忒不知好歹了。走的着急他也就没仔细处理,好歹上了一点金疮药就押着匪徒去衙门报案。走出不到十里地遇上了那群劫匪的同伙,大意轻敌的沈煜被劫匪给围了起来。
若不是林小柔来施救他可能就被那群丧心病狂的人给斩首了,林小柔破开了包围圈两人联手才算抵挡住对方的攻势,一支暗箭射来他推开林小柔,箭头的棱角剌着了左手尾指,鲜血淋漓,连带着刚上了金疮药的旧伤口也崩开了。
在随便用布条缠过之后,沈煜让林小柔去叫衙门的人来领人,他又原路返回看看刚刚救过得商队有没有遇上劫匪的同伙,到了地方竟然发现那地方的痕迹都不见了,甚至连马车的车辙印都不见了。
他摸了摸地上一层细碎的灰尘,很是赞赏这个出主意的人。
把人移交之后,被林小柔缠得头疼,他找个借口就走了。走了大约两天的时间,他重新发现了小贼的踪迹,在追踪的过程中遇上了红鸳,彼时他们已经交过几次手也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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