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不忍直视,手却是推着刀子往前狠狠的刺了下去,那一块肉剜下来鲜血四溅,血液就像是拥抱一般温暖,女子凄厉的叫声就在耳畔,他就像是为了说服自己一般,不停的重复:我也不想,可是我别无选择。
赵令仪一身中衣,已经被鲜血浸湿,露出白骨,血衣如此灿烂,声音沙哑不堪,呢喃着:妾在深宫哪得知?
江绛心再也受不了亲手杀死爱人的折磨,猛的用尖锐的刀尖戳向她的心口,不停的往下冲,哭得声嘶力竭:你死吧——
她死了。
回忆戛然而止。
阳光照得人有些眩晕,他一身杏黄色的长衫,还是那少年,高高兴兴的从衣襟里面拿出个圆溜溜的蛋,自个还在阳光下面仔细的瞧着。
围观的人一看他从衣襟里拿出这个,不约而同有些鄙夷,文人重礼节重德行,这少年来星空书院这种求学的的地方掏鸟蛋来了,成何体统?
有些人甚至觉得刚才的观望是在浪费时间,转身就离开。
这些人当中自然也有赵令仪,她不愿见到这个故人,曾经给予自己多少温暖,后来就有多冰冷,推下去的蜜糖,变成一把一把的刀子,搅得自己五脏六腑都在作痛。真没想到,到如今还记得他的左脚后脚跟有个心形胎记。
无论过去是爱也好,现在是恨也罢,经历过的种种始终会存在脑海当中,永远都不会消失,更何况是抹去。
就像是这手上受过的伤,永远会留下丑陋的痕迹,用再多的脂粉作为遮挡,自己心知肚明,这就是存在的。
其实之前嫡母的逼迫之下,曾想过像前世那样结识太子,靠着他的欣赏逃脱那个压抑的家。但那天在街上并没有遇到太子,而是遇见了程伯庸,也许这就是天意。
人不能认命,但要信命,她不愿重蹈覆辙,与太子有牵扯。
耳畔在嗡嗡作响,眼前有些眩晕,也许这就是身体在警铃大作,提醒着尽快离开。
“哎,赵令仪——”
江绛心一眼中发现了她,匆忙就撵了上来,也没穿鞋子,光着脚就跑。匆匆忙忙撵了上来,还喘着粗气,就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一样,眼睛放着亮光:“赵案首你来的正好,我有事要与你说呢,你要替我主持公道。”
他笑得灿烂,和过去记忆中没有区别,仍旧美丽。
人和人之间好像有一种宿命的联系,明明已经刻意的避开,可仍旧会在某个地方相遇,尽管两人见面不相识。
准确来说应该是单方面的不认识,赵令仪实在是太熟悉眼前这个男人了,虽然眼下还是少年,但是少年所有的时光,都是她陪着一起长大的。那目光所达到的每一寸,都隐藏着眷恋,那是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身体不受控制的不由自主。
可是这样的不由自主是让人讨厌的,面对他的突然靠近有些不自在,她想要尽快离开,但又怕自己因为厌恶而露出什么马脚,成为别人眼中的奇怪之处。不得已只得按耐着,面上心平气和,寻常的拱了拱手:“这位兄台说笑了。”
这是重生以后两人第一次见面,根本就不认识彼此,就只盼着以后都不认识,既然都曾让彼此那般痛苦,那么何必再相遇?
面对这样的疏离,江绛心随手将耳畔的碎发别在耳后,脸上的笑容并未减少:“赵案首客气了,我叫做绛心,因为尚未弱冠,故而还没有字,你要不嫌弃就这么叫吧。”
其他的人眼见这一幕,有些看不下去,嚷嚷道:“你是谁家的公子,在书院里面放肆,还在赵案首面前胡闹,衣冠不整,好意思在那套近乎?”
江绛心眼皮都不抬,不咸不淡的说:“又没跟你套近乎,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就是这副不搭理人又偏偏对着你的样子,才叫人来气呢,这副样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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