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四十九章 “投河自杀”疑云(第3/3页)  傲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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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决定放出宋正华已投河畏罪自尽的风儿,以引导警察尽快破案。

    他们算定,警察要的无非是破案神速的名声,只要他们家属不追究,警察乐得轻松结案,肯定不会再费力不讨好的去调查宋正华是否还有其他死因。这样,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双宿双栖了。

    有了段金萍的供述,毛军军亦不再死扛,痛快的交待了整个作案过程。

    证据确凿,段金萍、毛军军这对毒辣的野鸳鸯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就自不必多言了。

    回头再说说吕志当初是怎么看出伪“自杀”案背后的端倪吧。

    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玄妙,不过是多年的办案经验加上细致的现场勘察使然:

    发现的宋正华尸体后,出于对段金萍的反常举止的怀疑,吕志暗中摸了一下段金萍的底,自然会对她和毛军军的丑事有所耳闻。

    而后,吕志又带领民警,沿着发现宋正华尸体的河岸逆流而上,试图寻找到宋正华原始的“投河”地点(第一现场),看是否能找出其他线索。

    也是天不藏奸,因适逢汛期,大雅河附近鲜有人来,因而也就无巧无不巧的保存了宋正华和毛军军的足迹。

    起初,吕志尚且不敢断定那足迹就是毛军军的,但在证实那可疑足迹的左右脚受力不平衡、右脚明显受力重后,吕志就初步断定那是毛军军的足迹了——

    毛军军原是贮木场木材搬运工出身,长期用右肩抗木头,连带的,右脚自然受力也重。久而久之,在日常走路时,右脚习惯性的也较左脚多使劲。

    同时,民警们在该侧河岸只发现了两趟进河的脚印,说明俩人一同进了河,却只有一人上了河对岸,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岂不昭然若揭?

    基于上述判断,吕志遂来了个打草惊蛇,以询问毛军军邻居的方式,引急于摸清派出所底牌的毛军军露出了马脚。

    进而又采取敲山震虎的方式,使心怀鬼胎的段金萍吐露了实情。

    这也正应了那句老话: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诚不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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