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枫看着英姿飒爽的女人们,也蛮开心。待方云活动完后,说道“方云,把你最拿手的功夫打一遍,让我看看!”方云也有些小兴奋,小脸满是认真。走到场里,瞬即紧绷身体,打了起来。只见拳影挥舞,身体腾挪,就如在前方就是自己冲杀的敌人,她那小小的身体里就像充满了无穷能量,看的其他两个女人满脸向往。
钱枫也暗暗点点头,如果不是自己有了异能,调节了身体,就方云这身手,分分钟就能灭他。为啥,首先你的冲击力没她厉害,别人那拳峰,杀伤力太大;其二,你反应没她快,瞧她那个速度,即使你把准备姿态做好,那也是站着挨打的份;其三,攻击方法不同;你如果没有经过训练,你的很多行为依靠的更多是身体的本能,而她随意的动作,都是有目的的进攻,有可能是佯动,骗过了你的本能反应,也有可能是有意识的牵扯,让你露出命门,一句话,打击普通的人,甚至经过训练的特种兵,那都轻松的很!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国术的目的,本身就是杀人,不可能跟你一来一往的玩套路,那都是经过无数人,长期积累的经验。部队也好,特警也罢,都是讲究所谓的一招制敌,那就是国术经过无数简化后形成的致命杀招。而真正的国术,就像此时方云所展现的,无穷变化,不多余,目的极强,针对极强,目的很简单,充分有效的敌人,你说,普通人怎么受得了!
当然,这一切,在钱枫面前都不够看!见方云收功后,他也缓缓走入场里。虽然穿着拖鞋,但对他毫无影响,为什么?因为他从长大后基本就没有用过腿。那还是小时候一次难忘的经历决定的,那次和小伙伴发生了冲突,他把别人踹的爬不起来了,当时影响很大,别人家里大人也来了,经过仔细检查,虽然最终没发现什么问题,但他也被父母狂揍了一遍,内心也留下了阴影。用腿很伤人,这是他骨子里的映像,所以,以后能用手解决的,基本都用手解决,轻易不用脚了。
他告诉方云,自己研究过武术,还真不是扯瞎话,在钱枫长期的苦逼生活中,什么都可以说是失败,你跟我比房子,比不过你,你跟我比汽车,我没有,你跟我比钱,我更是没办法。但你要跟我玩暴力,呵呵,那总算是可以牛逼一下了。
川滇交界的那个矿区所在的城市,可以说是华夏最大的移民之城了,全国各地的人都有,在当年还是比较混乱的,八五年的时候,全家依靠着铁道兵复原分配到矿区的父亲,农转非离开了童年的的农村,到了这个当时很大的煤矿,那时钱枫十二岁,大哥十五岁。某种说法来讲,现在他们已经是城里人了。而对东北人不好的印象,就是从此刻开始留下的。在此时,东北人,是当时矿区的领导阶级,住着楼房,操着当时听起来很牛逼的普通话,而他们,以及许多普通的民众,都是住在山上,那种典型的牛毛毡。而当时大量农村进矿区或复原的铁道兵,干的都是矿井里最累最苦的工作,每年都会死人,当时也不会上报什么的?更可怕的是,长期井下的作业,会使人得上肺癌,现在,那时的很多还不算老的人早就去了,要不是钱枫父亲运气好,工伤,瞎了只眼睛,估计也难逃一死。而东北的那些领导们,仍然过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痛快日子。
钱枫童年小学和初中的战斗生涯就是从此时开始的。那些东北的小孩,非常看不起他们这些农村来的孩子,第一次战斗很快就来临了。当时一入学,他们三兄弟就读的是五年级,课间,钱枫不小心踩到了同学的脚,连忙说了声对不起。对方小孩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走了。结果,中午放学后,在校门口,那个小孩纠集了一大群和钱枫同龄的同学,拦住了几兄弟,然后战斗开始了。这是他们第一次感受什么是群架,要知道,在农村,小孩的打架那可全都是单挑啊!
战斗毫无悬念的以钱枫兄弟的完胜结束,城里的小孩嘛,力气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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