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七章:《团聚》(第1/2页)  斗战胜佛之悟空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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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平不愧为历史明相,简单的几句话就概括了丞相的职责,此后,直到明初朱元璋废除丞相一职,1400年间丞相的职责基本上没有越过这个范围。要知道,丞相从秦始皇开始才作为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这个职位到陈平,仅仅设立了40多年,中间还有多年因为战争而没有统一政府,没有丞相,陈平能总结出丞相的职责,是非常了不起的。陈平的话道出了丞相的职责,也道出了丞相应当遵守的为政准则,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并且把事情做好,即各司其职、恪尽职守。

    如果这样还是不能把丞相的职责说清楚的话,那就只能举一个常见的例子了:那丞相就好比是摩托车的减震,没有减震,摩托车其实也能骑,只不过骑起来那是相当的不舒服,或者是难骑的要命。减震只是在骑手和摩托车之间充当一个缓冲的作用,并不能干涉骑手的意志,如果骑手硬要把车开到沟里去,那减震是没有办法阻止的,当然这种比喻也有失恰当。

    如果反问为什么在明朝没有了丞相一职,那大明朝还是风风雨雨的过了几百年呢?其实那朱元璋虽然将丞相一职给去掉了,自己包揽了所有的活,并为此兢兢业业,不辞劳苦,但是身体还是吃不消的,不得已又设了一个‘内阁大学士’,来咨询分担一下。丞相一职虽然在明朝没有了,但是谁在这个位子上发挥作用,那就是丞相,只不过不叫这个名罢了。

    言归正传,既然知道了丞相的作用,那么就可以简单说明一下殷丞相的动机了,殷丞相的外孙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一听,那是满腔的怒火啊!在内,是自己的家事,女婿被杀,女儿被占,这口气怎么能咽的下去。在外,是朝廷的事,官员被杀,朝廷命官被冒认,居然整整十八年没有任何传闻,真是朝廷的奇耻大辱,身为丞相,已经失职!更为重要的是这应该只是自己所看到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朝廷是不知道的,看来大唐是要来一次大的‘换血’来避免地方的割据势力形成气候而危害到中央的统治。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那唐太宗一听,便看出了问题的重大,于是果断派兵,发御林军六万,着殷丞相督兵前去。那丞相领旨出朝,即往教场内点了兵,径往江州进发。晓行夜宿,星落鸟飞,不觉已到江州。殷丞相兵马,俱在北岸下了营寨。星夜令金牌下户唤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对他说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过江而去。天尚未明,就把刘洪衙门围了。刘洪正在梦中,听得火炮一响,金鼓齐鸣,众兵杀进私衙,刘洪措手不及,早被擒住。丞相传下军令,将刘洪一干人犯,绑赴法场,令众军俱在城外安营去了。

    在这个简要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那殷丞相的用兵技巧,即兵贵神速,还有便是瓮中捉鳖,一个不漏,在极短的时间内打掉了一个地方势力,并以此为教训,将官员调动这个问题予以重视,从此官员将不是在地方上一干干到死,而是确定年限,避免落地生根。这便是为什么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刘洪的原因!

    如今再说一下唐僧的师傅法明和尚,为什么要讲一下他呢,因为在唐僧出生到其十八岁的这一段时间内,是法明和尚将唐僧养大的,与唐僧的身世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这还牵涉到唐僧身世的‘铁证!’:三藏道:“你的灾屯,想应天付,却与我相类。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记得我幼年无父母,此间那太子失双亲,惭惶不已!”(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悟空神化引婴儿)

    在这段话中,唐僧自述父曾被水贼伤生,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便出生了,由此得出结论,在那陈光蕊和殷小姐结婚的大喜之日时,那殷小姐应该已经怀孕六七个月了,理由是那陈光蕊刚结完婚便走马上任,根本没有几日的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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