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击,使得其他几个小混混也立刻再次进入战斗状态,纵使,陶笙的身手似乎很不错,可毕竟那群小混混人多势众,他还是落了下风。
见这场景,我也十分慌张,立刻掏出手机报了警。
当地警察办事效率很高,几分钟后便赶到了现场,立刻遏制了这场激烈的斗争,随后我和陶笙一起被带进了警局。
做了口供之后,陶笙的秘书来将陶笙捞了出去,而且他那群肇事的小混混,被拘留15天。
一路上,看着陶笙脸上,手背上,以及身上都有着血淋淋的伤口,纵使说不上是心疼他,可我的心还是揪成了一团。
我本来想带她去医院包扎清理一下伤口,毕竟这段时间气候炎热,伤口很容易感染发炎的,可是他的倔脾气上来了,无论怎么劝都没用,他执意不去。
无奈,我只好如果要点的时候进去买了一些简单的消毒工具和药水,带回餐厅给他处理。
……
“嘶……疼……”
我专心致志的给他擦着脸颊上的伤口,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委屈。
我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又继续手头上的工作:“刚才不打的挺猛的吗?现在知道痛了!”
他没在说话,只是那剑眸之中竟然还有着隐隐约约的怒火,这让我感觉很奇怪。
“你为什么要跟他们打架呀!毕竟我看了一群小混混的平均年龄也就十七八岁吧!”
说句实在话,以前我一直认为陶笙是个很理智的人,直到今天看到他跟一群未成年的孩子都这么较真的时候,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的性格,有些复杂。
他继续沉默,良久,才用低沉的声音,沙哑的告诉我真相:“我妈年轻的时候被小混混欺负过,我一看到这种成群结队的小混混,就恨得牙痒痒!”
他一边说,一边握紧拳头,手臂上的伤口被挣开一个大口子,血林林的让我有些不忍直视。
我没再继续说话,不知道该怎么安抚他的情绪,只是安静的替他包扎完所有伤口。
当然我也有信,见识了一下他的酮体,他身材很好,有着结实的肌肉和性感的腹肌,触碰到他光滑皮肤的时候,我的心怦怦直跳。
原来男人和女人有这种亲密接触的时候,哪怕完全没有任何感情,也会不由得紧张。
“你说我这样子,明天该怎么参加剪彩!”
他叹了口气,有些遗憾的说着,却又马上纷纷不平:“都怪那群可恨的小混混,要是再让我见到他们,非弄死他们不可!”
他冰凉的话语是认真的!我感受得出来,他的心似乎是被仇恨彻底被蒙蔽住了!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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