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二十九章 纹身(第2/2页)  蛊世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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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几度迁徙才来到上海,可无论家宅如何变迁,这手艺却是没丢。

    于一针由此猜到老爹可能是因祖上的营生而羞愧,才想在于一针这代绝了根儿,可他越是这么藏着掖着,于一针就越好奇,硬是靠着门缝里偷瞧,将这手艺学到了手里。

    老爹死后,于一针干脆搬到城里,在结交了一批地痞混混后,靠着给人纹什么龙腾虎啸混口饭,来者混得都不光鲜,往往是有几个子儿给几个子儿,但刻在他们身上的手艺却成了于一针的招牌,往来的客人不但越来越有头有脸,甚至还因此结交了不少青帮中人,于一针的名声也就因此越来越大,而这“于一针”也并非他的本名,而是江湖字号,标志着世人对他手艺的认可。

    如前面所说,刺青这玩意儿不像是穿衣吃饭这类日常消耗,总能有主顾上门,可凭着于一针的江湖名望,不少混混每晚没事儿就喜欢凑过来,你带一壶酒我带三样菜,聚在这里寻个乐子,也正因如此,这个空荡荡的夜晚,格外地凸显了于一针的落寞。

    于一针给自己烫了一壶酒,自斟自饮到了半夜时,仍不见一人登门,他晃晃悠悠起身,心中盘算好关了门后收拾好酒壶碗筷,今晚就烧壶水好好烫个脚,他的脚上有只鱼骨状的刺青,当年于一针偷师后,第一个作品就是纹在自己身上,而这鱼骨正标榜了他的天赋,每次下水时都栩栩如生,给于一针平添了一份乐趣。

    而齐以就是在于一针刚关上房门时来到门前的,他凭着仅剩不多的记忆,踉踉跄跄地奔向于一针的门口,他的身上大大小小遍布着伤口,起初还伸手捂着,可后来干脆连捂都懒得捂了,这身子好像个漏网,千疮百孔处处流血,能走到这里已经是个奇迹。

    齐以眼看着于一针的房门关上,他歪歪斜斜连滚带爬到了门口,用尽最后力气举起手来,任由手自由落体重重拍在门上。

    转过身去正收拾碗筷的于一针被那声音一惊,手中的碗筷险些掉在地上,他两步并做一步上前一把拉开房门,这就看到了血葫芦般的齐以。

    而接下来,这血葫芦说了一句让于一针难以置信的话。

    “给我刺青吧。”

    于一针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主顾,胆小的要问句受了风寒会不会要命,胆大的干脆问眼球上刺不刺得了,他自己也会不厌其烦地嘱咐,女子值月事时纹不得,身上青紫成片的纹不得。

    可是,各种情况都见识过的于一针却没见过这么个血葫芦还找到自己说要纹身。

    不等于一针做出反应时,齐以却已经撞进门里,踉跄两步,径直撞在柱子上,抱着柱身才勉强稳住。

    于一针下意识道,你走,我纹不了。

    事后想起来,于一针知道自己当时那么说,是因为被齐以的样子给吓到了,可他继而被齐以接下来的话给镇住了,人就那么迷迷糊糊地去拿起了纹刺的家伙。

    齐以说,你必须给我纹,我说什么你纹什么,救我,我睡过去就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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