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血之印(第3/4页)  追随神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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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它第一次这么干,偷格林的干粮小东西做的可是轻车熟路。

    真是太简单了。

    小狐狸咬着干肉,一边这么想。

    很快,两块肉干下了肚,小东西顿时觉得精神不少。追随神迹中现实社会的背景虽然看起来像是中世纪,但比起那个狗血沸腾的年代简直进步了不知道多少。中世纪的欧洲人没有冷藏条件,即使是贵族领主也没法顿顿吃鲜鱼鲜肉,平常大多吃风干肉——而这东西就是把肉放在寒风里吹干成木乃伊。风干肉的储存年限很长,保存几十年的也能吃(当时的欧洲人才不在乎二恶英之类的玩意儿呢)在食用这种风干肉之前,要先用刀子刮去表面的油垢和氧化层。然后在河水中浸泡一两天,最后才能煮熟食用。至于味道么,只能说是吃不死人——古代欧洲人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吃干肉而喜欢吃面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反观小狐狸嘴边油光晶亮的小肉渣

    卡贝兹大陆的人民真是太幸福了。

    用过了早餐+午餐,小狐狸又没了事做。它忽然觉得无聊得很,想想平时都是怎么过来的,才回忆起每天都是吃了睡睡了吃,业余生活就是和年轻的人类玩玩闹闹增进感情,哦,它还记得有一次自己丢出去个什么白色的东西,虽然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也把自己累得够呛。那次是为了帮助自己年轻的小主人,它觉得自己也算是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情。

    然后再往回想,小家伙忽然打了个哆嗦。

    它只记得在漆黑无际的地道中,自己忍饥挨饿,只能以鼹鼠、蚯蚓还有潮气凝结的水滴维生。偶尔能蹦下来只兔子,它都能乐得两只黑眼睛发红。

    那毫无疑问是段苦日子。

    小狐狸甩了甩毛,不愿意再想下去。

    不过它总觉得还是忘了什么,比如说,生活在地道之前的日子呢?总不会自己生下来就是从土里直接蹦出来的吧?噫那岂不是和那些臭虫一个样,好恶心。

    小家伙舔了舔肉呼呼的爪子,放弃了追溯往昔。

    回忆痛苦的经历,去找小主人耍一耍,这么简单的二选一,它当然选择后者。

    反正那个呆呆的主人身上味道超级明显的啦!

    它眯起眼睛,想起那个人类身上好闻的味道,情不自禁地打了个滚儿。

    好的!现在就出发!

    小东西一骨碌爬起来,瞪着房门想起格林看门的动作,于是后退几步,然后冲刺跃起,准确无误地落在门把手上,借着下坠的力量拧开把手——哼,真是太简单了,本姑娘可真是天才!

    不过什么是姑娘?

    小狐狸疑惑不解地晃晃脑袋,不明白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但小动物总是天然的,它很快忘却了疑问,小鼻头抽搭一下,嗅着格林的气味向前行动。

    咦?

    前进了十几步,小狐狸不由得停了下来。它闻到的味道忽然分成两股,这让它简单的小脑袋瓜很是不解,不过还好,我们的小家伙至少分得清量的多少,所以只是犹豫了一下,就朝着味道更浓的方向继续前进。

    几分钟后,它抵达了目的地。

    哼哼,如果不是要躲开那些愚蠢的人类,我一定能更快!

    小家伙如此自鸣得意着,拱开并没有关严实的房门。

    来让我看看,小主人你躲在这里是偷吃什么好东

    唧!!

    小狐狸猛然惊叫出声,身上白绒绒的毛发陡然立起。

    这、这是什么情况!?

    它目瞪口呆地看着房间里,格林闭着眼睛平躺在床上,身上冒出闪耀的金光,好像围着飞梭环绕的细线一般。而很快,越来越多的金色光芒涌入他的肩头,那些金色的光线一束一束钻进格林的身体,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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