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四章 物是人非(第1/2页)  大建筑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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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回到别墅,陆芊芊正在厨房洗菜。

    本来侯映美请的保姆在别墅里干了好多年,像亲人一样。侯映美去世后,陆芊芊也没让她走,继续在别墅里照顾自己的生活。

    但这些天林秋天天过来,陆芊芊觉得保姆在这有点不方便,就给了保姆一笔钱去旅游,自己和林秋在别墅里过着胡天胡地的生活。

    不过这样一来,买菜做饭的事情就要自己干了。本来每天都是林秋买菜做饭,今天林秋因为华实超市验收的事情,回来有点晚。

    陆芊芊忍不住,就亲自到厨房闷了饭,然后在冰箱里找了些青菜慢慢的择洗,等林秋回来炒了就可以吃饭了。

    她试过自己炒,不过林秋回来吃到的是干煸咸菜干,还是焦黑的那种,之后她就不敢自己动手了。焖饭倒是问题不大,现在的电饭煲,水多水少都能煮熟,顶多是软点或硬点而已。

    听见外面门响,她知道是林秋回来,连忙走出来。

    “阿秋,怎样?验收的事情顺利吗?”

    “不太顺利呢!”林秋也不瞒陆芊芊,把验收的事情大概说了一遍。

    “没想到张总是这样的人!”陆芊芊毫不怀疑林秋的话,她也经历过一些事了,不是天真的小姑娘,“如果明天他们还是不签字,你真的找人去封了超市吗?”

    “那当然了,如果说了做不到,他们不是更加嚣张?那就更难拿回工程款了。”

    “要不,我亲自去找张总谈谈,他要是真的暂时资金周转不灵,我可以跟他签一个付款计划,只要他能够按计划给钱,我们也不用逼人太甚。”

    陆芊芊留学回来的,本来崇尚契约精神。但这段时间,她也逐渐了解华夏本土的国情,脑中的想法慢慢转过弯来。

    国人做生意什么都喜欢拿来谈,只要够无赖,甚至签死了的合同也可以拿出来谈。可奇怪的是,大家似乎都接受这样的方式。你跟我谈条件,我就跟你谈合同,你跟我谈合同,我就跟你谈条件,有来有往,大家似乎都甘之如饴。

    这样的情况下,合同的重要程度在国人眼中就打了折扣,甚至有些人还会故意在合同里订一些含糊不清的条款,留待后面谈条件。到最后,越无赖,越脸皮厚的人就越占优势。相反,那些一贯守信,脸皮薄的人通常都会吃亏。

    当然,这也跟国人普遍不喜欢打官司有关,能谈妥的,一般都是选择吃点小亏就算了。即使是最后万不得已要打官司,法院也会先进行调解,还是一样的谈条件。

    “不用啦!”林秋笑道:“你是映美的老板,是终极武器,这点小事都要出终极武器,那我这个打工的,岂不是很无能?我怕被炒鱿鱼啊!呵呵!”

    对方一上来就使阴招,林秋是真的被恶心到了,他根本就不想和对方谈什么条件。就看谁比谁更无赖了,即使到最后真的要打官司,林秋手里有合同,还有监理签字的竣工验收单,并不怕他们。

    “其实也不一定要封了超市的。”陆芊芊不愿林秋用这种比较极端的手段,这样很容易激化矛盾。别的不怕,就怕林秋把人得罪狠了,人家专门针对他。“建筑法里有规定,未验收的工地,甲方如果强行进场,就造成了强制验收的既定事实,就算他们不签竣工验收单,打官司也是我们占优。”

    “好像是有这个说法!”林秋想起来大学里学的建筑法规里面好像有讲过,只是记得不太清楚了。

    “到时我见机行事好了。”林秋应付着陆芊芊。实际上,他根本就不想拖到打官司那一步。有直接了当的方法,为什么还要等?打官司旷日持久,就算赢了,也不知要到何年何月。而且钱在对方手里,即使是存银行,利息也不少了,即使官司赢了,利息能要回来吗?

    “阿秋,明天我跟你一起去吧!”陆芊芊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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