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大家族,林家的伙食确实是很不错,可我们来到这里已经快一天时间,饭也吃到了第三顿,眼前这顿才是真正吃出滋味的,头两顿的食物什么味道,我和孙古船谁都不太记得,都被茫茫酒精淹没掉了。
我很欣慰林家早饭的时候不喝酒,因为我曾经见过那种连早饭都好喝两盅的家庭,而且就在西北境内,因此在喝着他家的粥,吃着他家鸡蛋的时候,心中不时闪过一丝庆幸,可还没等我们吃完,林大少的某位叔父就拿了一瓶老酒过来,很奇怪的问道:“你们吃饭怎么不喝酒?真不是我说你们,如今的年轻人就是毛躁,这不喝酒等会儿怎么谈生意?”
“多,多谢十七叔!”林大少抽筋似的表示了感谢,随后很尴尬的冲我们笑笑,晃荡了一下酒瓶子,见我们目光有些呆滞,赶忙解释道:“这边天气冷,咱们路上喝”
“现在可是夏天好吧?这边再冷不也穿短袖”我比他更加无语,刚刚还在想着从前那位西北同学,现在就遇上这么一户,见他那位十七叔已经含笑离开,我心有余悸的问道:“你们家不会也是一日三餐喝酒那种吧?”
“没办法,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我也挺不喜欢,我不是特别爱喝酒的那种人。”林大少似乎苦不堪言,重重的叹了口气道:“赶紧吃吧,吃完就去找吴老板,等正经开始做事之后,可能就不这么让咱们喝酒了。”
“那就好,那就好”孙古船和我是大学同学,当初那位西北同学也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因此他的惶恐程度其实跟我是差不多的,如今见林家也是这个路数,再也没心情去仔细品味早餐的味道,甩开腮帮子一通猛吃,第一个结束了战斗,我和林大少也没耽误多少时间,都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工作,然后一窝蜂的冲出了房门,离开到处充满酒气的林家大院。
林大少自然是有车的,而且这厮是个懒人,也没有文青情节,对于搭乘地铁没有丝毫兴趣,这让我非常欣慰,跟着徐公子坐地铁已经把我做怕了,能够在任务期间坐上私家车,对我来说是件很奢侈的事情。
一行三人听着交通台的广播,哼哼唧唧的开车出发,走了快半个钟头,我心里开始盘算等会儿要如何去应付那位吴老板,虽然我和孙古船在这方面经验丰富,战斗意志也很强,但多少总要做做准备工作才是。
孙古船在这方面显然跟我想的差不多,见我忽然沉默下来,立刻猜到了我的想法,很配合的开始跟我对起了词儿,让前边开车的林大少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说道:“我现在更怀疑把你们俩引荐给吴老板是否正确了,完全是俩骗子嘛!”
“你这话就不对了,我得批评你两句啊!”孙古船毫不客气道:“我们这怎么能是骗子呢,明明是为了更好跟吴老板聊天,只有跟他聊好了,才能够更加有力的掌握情况不是,再者说了,我们大老远的跑过来干嘛?还不就是为了将他从绝望的深渊里面拯救出来,按说我们的地盘可不在这里,坐着火车千里迢迢的过来,这多难能可贵啊!”
“得,你就当我没说吧”林大少斗嘴方面显然不是对手,很快就放弃抵抗,老老实实开着车把我们送到地方,一个在长安郊外的别墅区,指着里面一座最大的房子说道:“喏,那就是吴老板家了,这位可是特别肯花钱的,看你们自己能谈成什么样了,不过就你们俩刚才的表现,估计也不会少赚,回头捞完这一票之后记得请我吃几顿好的!”
“没问题,我连续请你吃一个月烤串儿都行!”孙古船大言不惭的答道,然后晃晃悠悠的下了车,不过他很快找到了自己目前身份的状态,下车之后那副痞子相就不见了,变成一个举手投足充满军人气质的老军医。
我的身份相对来说简单一些,毕竟福尔摩斯的状态要轻松点,我带着非常阳光的微笑走下了车,老远就看到一位体魄雄壮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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