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光,短尾巴一翘,忽然抖出一只黑色布袋,张开袋口叽哩咕噜地念了几句咒语,台面上的糍粑便嗖嗖地被吸进了袋中。
“哈哈,马上又可以打牙祭了。”他捋起袖子,露出骨多肉少的爪子,提起鼓鼓囊囊的布袋,得意洋洋地大笑,“再见。”
三人见状大怒,呐喊着一齐冲上去挡住他俩的去路。
“抓贼呀,抓贼呀。”
由于天生腿短,惊惶失措的兄弟俩没跑几步便摔倒在地,爬起后再也顾不上已经脱手而去的布袋,一溜烟跑了。
三人走进店内,常宁将布袋放到柜台上:“以后小心些,不要让他们钻了空子。”
“天杀的蛮蛮妖,强盗,流氓。”被吓得脸色惨白的西施涕泪交流地向他们哭诉。
“他们明摆着就是犯罪,你应该去报警。”茵茵给她出主意。
“没用的,警察说蛮蛮妖不属于正式居民,他们管不了。”她哭得更加伤心。
目睹到着她那抽抽噎噎的可怜样子,三人心里犹如猫抓一般的难受。
可是虽曾料到,短短的一年,她却变得前后判若两人。
原来的她,秀气清纯,穿着朴素,不管春夏秋冬,都是千篇一律的蓝衣黑裤布鞋。两条又粗又黑的大辫子,脸上是近乎透明的白,眼睛如同秋天的湖水,清澈见底。
直到有一天,他吃惊地发现,长辫子已经换成了大波浪。
他连连摇头,大呼可惜。
“老土。”常宁笑他古董脑袋,“如今都兴这个。”
“妖里妖气,我觉得还是原来好看。”
“人家爱怎样就怎样,咱们谁也管不着。”见两人争来争去,茵茵没好气地调侃道,“你俩这么在乎,是不是对她有点意思?”说罢露出暧昧的笑容。
两人立即共同发出警告:请你不要乱嚼舌头。
一个月后,他再次来到糍粑店,她浑身上下已经变得几乎让人认不出来了:低胸大反领,超短裙,脸上涂抹得如同刚刚粉刷过的墙壁,两片嘴唇更是红得吓人,神态也跟以往大不相同,眼里好像长出了钩子,说话嗲声嗲气,还爱动手动脚。
可是,假若就此将她定为妖怪,又似乎缺乏更多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妖怪都是经过多年修炼的,我们肉眼凡胎哪里看得出来?他记得往日每当讲到这一类话题时,奶奶总爱这样子解释。其实说来也是,像唐僧那样道行高深的和尚都免不了受骗上当,何况一般的老百姓。
如果真是妖怪,那她修炼的时间一定很长很长。他想。
半夜,一阵巨大的声响把他从熟睡中惊醒,在微弱的光线中,整个屋子已经成了一个残酷战场,几十个身高不及一尺的小人,有的红脸,有的黑脸,有的花脸,一身盔甲,手执大刀长矛,骑着与他们身材匹配的战马,你来我去地相互厮杀,闷雷般的吼叫与兵器的撞击搅在一起。
几分钟后,打斗停息,小人小马摇身变成了一群活蹦乱跳的袖珍猴子,有的爬上窗户,将窗帘撕成碎布条条,有的打开冰箱,将里面的食物尽数搬出倾倒在地,有几只甚至还肆无忌惮地跳到床上,鬼鬼祟祟地向他摸去。
就在一只毛茸茸的爪子即将触及身体的刹那,他怒火勃发狠狠地甩出了有力的一掌。
啪!几只猴子惊得嚎叫着相继跳开。
他的另一只手同时也摸到了电灯开关,在柔和光线洒满屋子的瞬间,那些讨厌的家伙立马便没有了踪迹。
当一切归于静寂之后,他却失去了睡意。客厅c厨房c卫生间,到处凌乱不堪,电视机倒在地上,冰箱门敞开,里面的食物全都不知去向,窗帘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晃晃荡荡地吊在原处,有的则被扔到了卫生间。
类似的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