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达叔可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他,是一名足球员,还是一个小鲜肉,大帅锅,不是现在的大叔级别人物。
真名叫做明锋,有“黄金右脚”之称。
他是个在足球方面,极有天赋的人,不然也不可能有这个称号。
每当他用右脚she门的时候,几乎无往不利,每提必中。
可惜的是,时运不济,被队友给坑了,这个队友的名字叫做强雄。
在强雄的眼中,明锋一直是球场里最闪耀的存在,只要和他一起比赛,别人的目光都是落在他的身上。
球场的横幅,都是黄金右脚的名字,根本没有他的名字。
这让强雄很不shuang,有些不甘心,在一场重要的比赛中,强雄终于向明锋伸出了黑手,jing于设计他。
设计了明锋,让他she失了一个十二码,不单名誉扫地,更被打断右脚。
明锋信心尽失,沦落街头。
相比于明锋这个名字,林飞更喜欢叫他达叔。
林飞正想走过去和达叔交谈几番,却没想到一个带着墨镜的中年人走了过去。
“咦,这不是黄金右脚吗?”
听到黄金右脚四个大字,大叔就感觉被扇了一巴掌,脸上有股火辣辣的疼痛。
那四个字已经成为过去了,现在我还有什么资格配的叫上这四个字?
“你找错人了。”
“怎么会认错人呢?当年你踢球的时候,我可是每场都看,就算你变得不帅了,变瘸了,也不能这样啊!”
明知道人家有伤疤,还揭人家伤疤的人,达叔对这种人,嘴上当然不会客气。
“瘸瘸你老木啊!”
那个人则是对着达叔的背影,露出一个鄙视的眼神,哼了一声,就走了。
“有什么了不起的。”
达叔一边喝着汽水,一边说道。
这个时候,林飞走到了他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达叔正在气头上,见到有人挡路,刚想出口骂上几句,林飞却率先出话。
“你喜欢踢足球吗?”
“足球?”
达叔似乎想到了自己的曾经,因为从小喜欢足球,通过不断的努力,最后成为了一名足球运动员。
往事历历在目,如今已成为一片浮云。
“喜欢,,,喜欢又有什么用?”
“喜欢,当然有用了。”
“我现在正在组建一个足球队,缺少一名教练,我看你骨骼惊奇,气质不凡,你愿意加入我的足球队吗?”
踢球,对于黄金右脚来说,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但是关于足球的一些记忆,仿佛是烙印一般,忘也忘不了。
被林飞这么一说,他有些心动了,但没有立即答应下来,而是眯着眼睛。
“你的足球队叫什么名字?”
“名字还没定下来。”
“能让我看看你的队员吗?”
“我正在找。”
听到林飞这句话,达叔心头的热血一下子冷却下来,以为林飞是一时脑热才想要组建足球队。
赶忙推辞,“我还有事,你慢慢找。”
林飞没去拦住达叔,而是嘴上说道: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用功夫踢球,结果会怎样呢?”
达叔一听林飞这话,立即顿住了脚步,似乎没有想到,林飞会说出这句话,还以为林飞出言挽留他。
“用功夫踢球?”
“没错,你看路上那个美女。”
顺着林飞所指的方向看去,一个长发披肩,体态婀娜的美女正往这边走来,脸上还挂着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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