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凌云开打了,我和顾枫两人也纷纷动了起来。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冲着那个带头闹事的染红头发的流氓去的。
那个红毛的棒球棒有点杀伤力,被那东西敲一下,还是挺疼的。我一开始赤手空拳,原本想把他的棍子给抢夺下来。
但是我没想到,那家伙显然也是有点料的,硬是和我保持在一定的距离,借着棒球棒给他带来的距离优势,说什么也不露出破绽让我近身。
我还没把那个红毛流氓他手中的棒球棒给抢下来,就接连挨了两棍子,只感觉右臂上一阵生疼。我知道,淤青什么的肯定少不了的了。
随后,我就干脆抽出了我自己那根合成金属,硬度比较大的户外材质的甩,棍,跟那个红毛流氓硬刚了起来。
由于红毛手中的棒球棒再怎么厉害,也是木制的,硬度也有限。他和我对打了几个回合下来,我就看到他手中那根棒球棒出现了一道非常明显的裂痕。
看到这种情况,我就知道,我的机会已经来了。当下信心大增,就连下手的力气也随之大了几分。
在接下来的交手当中,那根原本就有了较大裂痕的棒球棒已经承受不了我用金属甩,棍的一记重击,直接断成了两截。
而那个红毛也快速地往后退了几步。若是他的反应再迟钝一点,估计我那甩,棍就直接砸在他的脑瓜上了。如果真是那样,后果不堪设想。
我心里虽然是一阵后怕。
但是他没有了武器,我也干脆把甩,棍给收了起来。再次空手上去揪住他的衣领,把那个红毛胖揍了一顿,就连他的门牙也被我打掉了两颗。估计以后说话肯定是漏风的了。而他那一头红毛,更是在拉扯中掉了一地。
看到这一幕,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女人打架总是爱互相拉扯头发,而士兵也必须要把头发剪得很短了。
原来,在战斗的过程中,头发太长,往往会成为一个麻烦。
在我把红毛打趴后,凌云和顾枫两人也差不多解决了剩下的那四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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