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做几小时之前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怀疑葶苧的,虽说现如今与她渐行渐远,但还远未到反目成仇的地步,然而现在奚谨死了,不管平日里他们之间关系如何,终归是血脉相连的兄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葶苧做出什么反应,都不足为怪。
而且这则消息太过于突然,正是我陷入绝望之时,这还仅仅是疑点之一,即便短信真的与小妖她们有关,可是葶苧是怎么知道的?又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何不提前告诉我,反而要选在奚谨死后?
心中有一连串的疑问,却没人能给我解答,只能一声长叹,而后把目光落在了数十米开外的一条胡同,说是胡同,其实与市区保存下来的那些上百年的巷弄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同是胡同四合院,却不是青砖灰瓦的建筑风格。
这里临近郊区,想必这些房舍都是近十来年才陆续建成的,从胡同里偶尔走出的老人的穿着打扮看,也要更朴实一些,看样子应该是周围的农民。
随着城市的扩张,用于农耕的土地越来越少,虽说拆迁让众多年轻人一夜之间发了财,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可终归大部分老人是不愿离开祖辈劳作的土地的。
我并没有急着进入胡同,很明显,从老人们相互打着招呼就能看出,胡同里的人应该都是熟识的,像我们这种生面孔,特别还有个走到哪都引人侧目的小九跟在身边,就这样大咧咧的于大清早进去瞎转悠,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而且葶苧的短信上只有一个外号,看样子也是道上的称呼,我总不能到胡同里逮着人就问这片有没有一个外号叫鳝鱼的小子吧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葶苧没有骗我的基础上!
点了根烟,在原地驻足良久,最后还是一转身逮着栓子和小九离开了。
“都到地方了,怎么不进去找人?”经过路上的一番教育之后,虽说小九这家伙脑子依旧不太灵光,可也不像先前那样动辄就唱反调了,尽管有些不解,他还是跟在了后面。
“一大早的,太扎眼!”我头也不回的甩了一句。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我皱了皱眉,一时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见我只顾埋头走路不再言语,小九紧走了两步开始与我并驾齐驱,每走几步便会一声长叹,估计这小子是想用这种方式给我施加压力。
沿着主干道往市里的方向走了二十多分钟,忽然在路边看到一家饭馆,想到饥肠辘辘一夜,接下来整个白天估计也没时间吃东西了,于是也不管小九这货一百个不情愿,还是带着栓子进了饭馆。
附近小区并不多,饭馆离着尚有一段距离,却偏偏这么早开业,想来面向的顾客多半是经过此处的司机,外面的主干道不是高速,不少为了省钱的长途司机都会选择这条路行驶,这从外面时不时满载而过的大货车便能看出。
此处离市中心数十公里,相对闭塞一些,而且人也不多,警局那边就算通缉我,信息传到这也不会很快。
等进了饭馆之后,我更放心了,起码十多年的老店,卫生状况有些堪忧,店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不到三十平米的饭馆中连个电视都没有。
“哟,吃点什么”一见有人来了,原本无精打采的老板立刻打起了精神。
我又环顾了一周,最后放弃了点菜的冲动,把要求放在了能吃饱就行上面,“有什么能吃的,各样来一份!”
要是换在别的饭馆,听到我这样说话,老板肯定乐得屁颠的,毕竟不挑的客人太少了,而且还能好好宰一顿,没想到眼前的中年人一听这话脸色变得有些不悦。
“小伙子,这怎么说话呢,别看我这小店装修不怎么样,可今年也是第十二个年头了,若不是量足味道好回头客多,能坚持这么多年头?”
我立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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