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之地,文风最盛,萧州书院更是天下闻名,庄大家在萧州书院蛰伏十年默默无闻,一夜之间却是名满天下,据说那些神秘家族和宗门对于庄大家都是大为推崇,这些佳作也是从他们那里传播到大陆各地,一个舞文弄墨的搔人,能够在实力为上的玄武大陆上被如此推崇,庄大家也绝对是千古第一人了。”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叶紫曼声吟诵道,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雪奴接口道,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叶紫微微感叹道,“也不知道庄大家生了一副怎样的心肠,上百首佳作一气呵成,格调各不相同,或婉约,或凄美,或壮烈,或平和他不过是一个人,怎么会写出这么多风格不同的佳作來。”
雪奴也是感叹道:“难得的是篇篇都是独具匠心,毫无斧凿之痕,若是说这个世上有天才的话,庄大家无疑是这样的一个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庄大家一夜成名之后便即飘然而去,倒是真的洒脱。”
林枫听着,也对于这个庄大家有些好奇起來,不过对于诗词歌赋这些东西,他和叶紫、雪奴这样的世家子弟相比实在是欠些火候,听得也是半懂不懂,然而从二女的目光之中,却是看到了对于这位庄大家由衷的推崇之意,
在这个力量至上的世界里,一个文士能够被人们如此推崇,也的确是个异数,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
“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叶紫和雪奴一时兴起,一句句庄大家的大作吟诵起來,雪奴有些郁闷的心情稍解,眉头微微舒展开來,
林枫在旁边,听二女聊得兴起,却是根本插不上什么话,
林枫也大概听明白了,所谓楼船夜雪,斗酒诗百篇的往事,发生在二十多年之前,叶紫和雪奴都不过十几岁的年龄,这些往事定然是听长辈所讲,不过二人对于这位庄大家显然是极为推崇,显然那些诗作的确是非常的不错,
看着二位美少女眉飞色舞的样子,林枫心头微微有些酸意,心道仅仅是听说便如此崇拜,若是见到了真人,还不把魂都勾去了,
又听了一会儿,林枫忍不住插言道:“叶紫,这位庄大家他的名字是什么。”
叶紫轻声道:“庄大家的名字,叫做庄之蝶,不过为尊者讳,虽然他不过是个文士,却沒有人敢不尊重他,自那一夜之后,人们都是叫他庄大家,庄之蝶这个名字,却是沒人提起了。”
“庄之蝶么”林枫心中猛然一动,看向了枫灵坠内的庄老,
庄老双目紧闭,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师父。”林枫传音道,
“干嘛。”庄老睁开眼睛道,“臭小子,快把你的妞儿打发走,老夫好传你朱雀万象功第二重,你小子已经成为武者了,也可以学这第二重了。”
“师父,这个庄之蝶庄大家不会是你吧。”林枫问道,
“跟我有毛的关系,老夫名叫庄迷蝶,谁认识这个庄之蝶。”庄老撇了撇嘴,不屑的道,
“就差一个字而已,师父,那个大搔客真的不是你么。”林枫半信半疑道,
他也听过庄老吟诗作词,那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让他极为震撼,至今印象深刻,
“小子不要瞎想了,老夫哪里是什么搔客,搔情倒差不多,你要跟老夫学诗词歌赋老夫不懂,要是想学泡妞把妹么,嘿嘿,那找老夫就找对人了。”庄老邪邪的笑了起來,
“”
林枫苦笑一声,也是,这个之极的家伙,怎么能够做出那些华丽的诗篇來,能够做出那些诗篇的天才,一定有着一颗纯净的灵魂,又怎么可能是庄老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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