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途中在这林中摔落,那时候我遇见他。”凌静一边说着,嘴角少有的泛起了一点笑意,好像思绪又回到了那些年,回到了她的少年。
“一见钟情?”琉璃插了一嘴,觉得这桥段太老套了,他在谷里看的很多无脑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
凌静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没有,当时我很讨厌他那种一点伤痛都忍不住的人,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给他扶回了家,才知道他也是我们村中的,学到了知识回到家乡来当老师的,随后他为了报答我给他治伤,便允我去镇上旁听他讲课。也是那个时候我才开始学习文学,成为他班级里年龄最大的学生,在那,我能看家里买不起的书,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学生们都很喜欢他,以前的学校没有老师全靠自学,或者是长辈在照本宣科,读一些读物,直到他来了,才变成真正的学校,那时候我才明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真的,读一篇文章,真的能感受到那种身临其境的美景,读一本传记好似经历了另一个人生,学校的资源总归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些事情,或许我会随他一同到大城市之中学更好的知识,看更多的书。”凌静曾经对未来也有着向往,对生活有着期待。
但随后继续说道:“金觉村的村霸李大福是村中最有钱的人,与镇上及省会都有着不小的人脉,在这村里就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看上了一块地,想用它来盖自己的饭馆酒店,一是让镇上来往的人都到他那里用餐,二用来接待来镇上的贵宾,但总归是好赚取更多的钱。而那一块地,是村子中交通最便利的地方,就是他所就职的学校,也是,唯一的学校。”
凌静说的很慢,好似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个阶段,一段记忆。“他说如果学校没了,谈什么知识改变命运,恐怕祖祖辈辈只能与那一亩三分地打交道了,连世界是什么样子都不会知道。但奈何李大福有钱,有钱就能想方设法的买通关系,给学校的饭菜下老鼠药,学生生病了,学校也被取缔,学生都回了家。在这里李大福想要只手遮天,容易得很。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推到了那片承载着梦想的校园。变成了一片荒芜。”
“校长妥协了,主任妥协了,但他没有。他不强大,但是他有骨气。他去静坐示威,却被人打的住了院。”
凌静叹了一口气,要论起执拗,或许她也比不上她心中的挚爱吧,“但不得不说,他住院的那一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我可以每日每刻的见到他,照顾他,那时候我便觉得他就是我的幸福,我的快乐。在他苦闷的时候我会尽最大努力让他快乐,他也接受了我。并且成为了我一个人的语文老师,我们一起交流文学,谈论那些书中的博文渊才,并创作了一些属于我们自己的作品。”
“后来,他出院了,我本想劝他在其他的地方重新开设一所学校,老老实实的过日子,教学问。但他拒绝了,我还记得他说过:自古圣贤书教会了我很多,告诉我如何做人做事,但没有告诉我如何去向那些不对的人和事妥协。
“所以他没有停止对李大福抗争,不停的去理论,多次到镇上到市里反馈和上访。”
周子轩有些感动,他总是听说文人的风骨,也认为自己也有,此时才明白,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人,不妥协,不放弃,也只有那种人,才能培养出凌静这样气质的女子,并让她如此死心踏地。
“终于在他第三次上访被截断,静坐示威无果的时候,他失踪了,等在发现的时候,已经溺死在河里了,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去。”凌静的眼眸中,闪出了怒火,闪出了悲痛:“我去以死相逼要彻查此事,最后镇上很重视这案子也顺利破案了,但结果不是我想要的,因为杀人凶手并不是表面的那个人。”
凌静瞥了瞥门口躺着不醒的人,恨恨的说道:“他是我失去父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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