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夺位之战(中)(第5/5页)  千古情之又见西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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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辣毫不留情,他身上流着军臣单于的血,他的眼睛里含着狼一样嗜血的信息,他是大匈奴新一任的单于,勇敢,残忍,果断,凶狠,完全符合广大匈奴大众对单于的认知,经此一战,他的单于之位稳如磐石。

    左贤王最高兴,此次战役他居功至伟,单于对他赏赐甚丰,因捉拿挛缇嵯必涂有功,他的大王子被封了右贤王,位居四角王的第三位,气势风头一时无人能及。

    我比较惨,连着三天,吃什么吐什么,血腥之气终日在鼻端环绕不去,闻着的尽都是死人的气息。

    “回长安吧。”晏七行三天里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做事有始有终是我的原则。”我坚定而勇敢地告诉他,其实心里乱糟糟的早怯了,但是我不能示弱。

    我不是战士!不适合战争!这是我对自己最新的结论。

    接下来晏七行更忙了,每天都在单于王帐中跟一干匈奴将领研究对付右谷蠡王的计划。

    伊稚斜一直保持沉默,出击右贤王时他没动,平叛成功后他更没了动静。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

    大家都很忙,我也很忙,忙着总结这次战役,同时将匈奴与汉军的武器装备和作法方法作对比,以及机动作战的特点及经验和教训。

    我发现晏七行制订的长途奔袭,快速制敌的方法很有效,虽然战士经过长途跋涉,而敌军却是以逸待劳,但在行军过程之中,军队的备战情绪却被培养了起来,而且经过精确的距离计算,合理的整饬休憩,军队至右贤王处体力正达极盛,正好一鼓作气,快速制敌。

    当时我看了表,从战役正式开始至结束,共五十七分钟,对于有十数万人马参加的大战役来说,这速度快得可怕。

    最能给我震撼的,是匈奴士兵不畏战不怕死的精神,面对残酷血腥如临地狱般的死亡恐怖,他们的心理素质非常之强,这种威摄人心的气势是汉军所没有的。而气势往往是制胜的法宝。

    至于武器装备,我发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对于骑射手寄予了过重的期望,对于弩弓的威力估计过高。

    为了方便马上骑射,在考工室制造武器时,我改进了臂张弩,但经过这次战役,我发觉臂张弩用来对付重装骑兵简单就是蚍蜉撼树,构成的杀伤力小到可怜的地步。与蹶张弓相比,臂张弓发射的箭矢由于体形大阻力大,速度衰减得慢,在远射程上威力很小,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也”。

    如果是蹶张弓,威力是有了,但必须下马张弦,所有一系列动作都得在地面上完成,这对于骑兵来说根本不合适。

    这样看来,马上用弩反不如弓,而且弩的制造远比弓更复杂,复合弓弓身只要加长,威力会比弩弓更大。

    从前我一直琢磨不出,匈奴的武器装备比不上汉军好,近战的武器更难与汉军相抗衡,为什么反而会每战必胜呢?现在则明白主要原因是地利之便,以骑射手来扰乱敌人,且战且退,拖至汉军迷失道路体力全失时,近战击疲劳之师必定取胜。

    所以回长安之后要做五件大事:

    1:制造加长复合弓。

    2:改进重装骑兵的装备。

    3:大幅度增强近战能力。

    4:培养军队无畏果敢的精神。

    5:上书皇帝,将长途奔袭,快速制敌之战略方针作为将来打击匈奴的首选。

    我身体不适不宜多动,躺在寝帐里翻来覆去地总结出以上几条,觉得自己虽无指挥作战参与作战的能力,却颇有战术头脑,作不了将军也可以作个参谋吧。

    与此同时,王庭军队整饬七日,准备迎接更大的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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