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听到了,”父亲说,往他鼓起的两颊间灌了一口威士忌,“再过十天,我就又能咬啦。”
那个男人从我父母家出来,坐上出租车。他妻子说,夫妻如何相遇,暗示他们将来会一起过怎样的生活。“我父母,”她说,“相遇时目迷五色,后来就像参加嘉年华一样过日子。”
“那我们呢?”那个男人问。我是在一家夜店迷上我妻子的。她进门时我正准备离开。在那之前,我们仅是泛泛之交。“我正要走呢,”我们在门边擦身而过时,我叫道,想要盖过吵闹的音乐声,“我明天必须早起。”
“吻我。”她大声回答着那个男人。他僵住了。不怎么了解她,但她一直似乎很害羞,因而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也许我可以再待一会儿。”我说。
一周后,他们成了一对。一个月后,他告诉她,她在夜店门边说的那句“吻我”,是我听到过的女孩说的最大胆的话。她看着那个男人笑了。“我说的是你打不到车。”她说。太好了,是男人自己误解了她。
“我们?”他妻子在出租车里想了一会儿,“我们相遇的方式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的生活是一个样子,但你总是将它再创造为另一种更有趣的样子。这就是作家的行事风格,没错吧?”
那个男人耸耸肩,觉得她是在轻微地责备自己。“我不是在抱怨,”那个男人的妻子说,吻了吻他,“我是赚到了。”
“那时你多大?”珊珊趴在逸轩身上。
“大概三四岁?我也忘记了。”逸轩把头埋进杯子里。
“你还记得听你父亲讲故事的那个男人是谁吗?”
“他?好像叫作”
“林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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