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清轩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清轩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望着碗里晶莹剔透的馄炖,颜色非常好看,像是一件艺术品,邓清轩都不舍得吃到嘴里。虽然里面并没有多少个混沌,一大碗看起来满满的,只有十几个馄炖漂浮于水面上,素素看着他痴痴的欣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美的馄炖,邓清轩还是第一次见过,虽然他曾经吃过很多次馄炖,终于肚子不听话的咕噜了起来,邓清轩用汤勺盛了一个馄炖放进嘴里,滑滑的,脆脆的,不像面那么软,恰到好处,再咬一下,就是里面的肉馅,味道真是一个新鲜。
再抬头看看四周的客人,都津津有味的品尝着,他们似乎都很有胃口,其实准确一点说,馄炖都挺合他们的胃口。
邓清轩不由得想起,大学的时候,偶尔他也会带着苏静楚去校外吃一些小吃,也是这么多人,大家也都吃的津津有味。
如果不是想让自己一心想找个富家小姐做老婆,也许他早就跟苏静楚求婚了,可惜,感情在遇到残酷的现实之后,他不得不放弃这段青梅竹马的感情。
这话他当然没有给任何人讲过,难以启齿,一个男人不为事业奋斗,把追富家小姐当做功课来做,这未免有些不可理喻,但是他邓清轩就是一个扶不起来的东西,事业上不像别的男人那么有干劲儿,没有干劲不是没有精力,是根本没有用心去做,没有付出,哪里会有收获,坐享其成的事从来不会发生了懒惰的人身上。
他虽然不讨厌南宫素素,也并不喜欢,比起素素本人,他更喜欢她的家世。如果能荣幸成为苏家的女婿,那他日后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也有享不完的福气啊。
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句话用在某些那人身上,特别适用,有个叫啥德华的明星,人家那么有钱还找了个富家女呢。难道他邓清轩找一个富家女就有罪了吗?
有些人总是抱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态度对别人评头论足,他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所以他的哥们儿并不多。
对于他拿明星做对比的事情,有些太牵强了,一来,人家明星有自己的事业和花不完的金钱,不需要靠富家女做靠山,二来,人家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女人,恰巧这个女人是富家女而已,仅此而已,跟他邓清轩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关于这个论断,他的同事小刘已经多次反驳他。
邓清轩对名利的追逐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打着跟富家女结婚的旗号去达到他坐享其成的目的,这未免有些卑鄙。
很多歌寂寞的晚上,他会想起苏静楚,想起和苏静楚正在谈恋爱的男人南宫宁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深爱过苏静楚而且现在还念念不忘的男人,邓清轩的心情真的没有他的名字那么爽。但是直到今天,他也没有后悔过拒绝苏静楚向他求婚的事情。
因为苏静楚不是富人家的千金,所以,不可以。
“门口过来一个人,你快看。”素素的话打断了他。
邓清轩抬起头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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