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在身上。穿上皮鞋,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是一个身材匀称c干净而体面的男人,关掉了最后一盏灯,打开门,走进了外面的黑暗。
他要到北江省的新屏市去,所以要赶早,他从来都不喜欢坐飞机,因为他信奉着教父电影里的一句话:绝不要坐电梯,因为那样你没有退路。
所以他现在就发动了自己的那辆三菱吉普,这种越野的汽车他最喜欢,不仅马力大,而且速度快,就像自己一样,不仅能花钱,也能杀人。
凌晨四点,月落日未升,车在城市的街头快速奔跑,街灯昏黄,还没有被清扫的垃圾在街面上浮荡。
街边门店闪烁着残缺的霓虹灯,此时是这个城市最难看的时刻。
这个叫凌冬的杀手,虽然生活在这里,但这城市从来没有让他有过亲切感,昨天晚上,有一个寂寞的发了疯的醉客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凌冬告诉他:“我是一名杀手。”
醉汉愣了一下,咴咴的笑起来,旋即觉得这个话题很有意思,就接着问:“你杀一个人多少钱?”
凌冬说:“那没有定数,看人要价”。
“那你的活儿多不多?”醉汉又问。
“不多。。。。。。不过明天要去办一个。”凌冬好像有点惭愧的说。
“是吗?什么活儿啊?”
凌冬很认真的说:“去邻省的一个小城市,杀掉这个城市的市长。”
“呦,这是政治谋杀吧!”醉汉呵呵呵的笑着说。
“我不知道。”凌冬还是很认真的回答。
“那你身上带着枪没有?让我看看。”醉汉笑的跟欢畅了。
“没有,我不干活的时候从来不带枪,而且就算干活也很少用枪。”
“我操。。。。。。”那个家伙表情夸张的瞅着凌冬,大约两秒钟后,他憋不住狂笑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还说了一句:“真他妈有意思嘿!”
凌冬也笑了,觉得是他妈挺有意思。
凌冬赶到新屏市的时候,已经是庄峰和他联系后的第二天晚上了,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开车进城天已经黑了,凌冬直接去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叫王朝的酒店,他来之前已经预定好了一间的套房,他在酒店的餐厅里品尝了这里制作精良的海鲜料理,喝了半瓶红酒,把剩下的红酒带回自己的房间。
这酒店新建成不久,大概有35年的历史,房间的豪华和舒适程度都要高于北方城市的同级别酒店,隔音效果也很好,房间里非常安静,凌冬把皮包锁进了房间的保险箱,然后坐在沙发上略作休息。
在晚上八点左右,当街面上的灯光全部亮起来的时候,他就去街上游荡,这跟他的任务无关,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凌冬怀着一个观光客该有的心情游荡在新屏市的街道上,应该说这城市的夜景美极了,街道并不宽阔,但却花团锦簇c绿树联排,街上行人的脚步要比省城里的行人慢半拍,没有那种夺路疾行的架势,感觉他们挺悠闲的。
凌冬有些喜欢这个城市。
一个小时后,他回到房间,洗完澡后,他赤~裸着身子来到宽大的落地窗前,俯视着窗外繁华绚丽的街景。慢慢的喝完了剩下的红酒。凌冬喜欢这种感觉——了无牵挂c寂寞无依,他是一名杀手,任何一个任务都有可能让自己横尸街头,但不管自己死在哪里,自己的尸体都不会给世人留下任何线索,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自己是一名异乡人——是对于整个世界而言。
喝完酒以后,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快到接头的时候了,但凌冬根本没有准备穿戴整齐的想法,他斜靠在沙发上,眼神漫无目的的,有点落寞的看着窗外,很快的,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起来,打开门,他就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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