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委以陈渊以大任,但却没给他文渊阁大学士一职,到底是没让其入阁,这不免让人想入非非。
皇帝这是不信任陈渊
在新政方面,崇祯帝亦并非对陈渊百依百顺,陈渊请求他减免北方灾荒地区的税赋,但崇祯始终犹豫不决,只说等商税收上来后再做打算。
其实陈渊对于免税并无太大奢求,因为明朝的税赋本就不是很高,按当时的标准,每亩地的额定税平均只有2分5厘白银,约合铜钱二十五板,或是交纳相应数量的粮食。如果按人口负担算,全国2亿人口,人均也不过负税7分白银,加上万历朝“辽响”和本朝拟议中再加的“辽响”共685万两,人均负税也才白银1钱多一点。这样的税率不论是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同世界各国的情况比较,都是相当低的。
可惜人民的实际负担情况却远非如此。造成的实际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是杂项钱粮太多,所谓的杂项钱粮包括合法的征派,也包括不合法的或是半合法的勒索。明朝正税之外的赋税门类繁多,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的时候清理过一次,但以后从重蔓延,各类杂税名目新奇,负担沉重,远远超过正税。此外,明代税制又极为僵化,一个行政单位的负税额几乎是百年不变的,如果出现什么影响税负的情况,仍然照旧不变。例如历代亲王们都被朝廷赐予大量土地,像崇祯帝的叔叔福王和瑞王,各自得到的赡养田是2万顷。所谓赐赡养田2万顷,就是每年把2万顷的田租交送给王府,这份租税并没有具体人负责,而是分摊给各省各县,成为当地人民的一项特别负担。但无论哪个地方负担了多少这类额外钱粮,国家的正额赋税一律照旧。这样,有些地方的实际赋税已经10倍于正税了。
更多的额外负担是非法的或半合法的勒索,列如各种临时的私派及已经成为定例的“耗羡”。所谓“耗羡”是地方政府在正项税差钱粮之外增加的部分,名义上是为了补充转运时所造成的损失,实际则主要用于中饱各级官吏的私囊。私派更是毫无定制,各级官员有的假借军兴而私加,有的假借增响以擅派,有的因工程修筑而巧立名目,有的借解运税粮而加倍征收,或是设立杂项开支,或是借口费用不足,凡设置一个项目,都是增收数十倍。
有鉴于此,崇祯帝既然不肯在减赋上松口,那陈渊便想在这杂赋杂税上作文章了。
在陈渊上任户部三日后,陈渊写了一本奏折,递交给了崇祯,言明了税收现状:“各级官员,巧借名目,鱼肉百姓,以朝廷正税之外,另行摊派杂科,百姓不知,以为朝廷皇上所立,不免心生抱怨,朝廷皇上名誉俱损,而贪官中饱私囊,实在可恶!”
崇祯平生最为爱惜的就是他的名声,现在陈渊告诉他地方官员在搞臭他的名声,他怎能不皇恩震怒,于是下令陈渊,严办此事。
第二日平台对奏,陈渊就给出了解决措施,其具体如下。
一是户部新建税务监察司,立待郎统之,分道设官。为避免利益勾结,分道官员选拔新科进士充任。监察司无收税之权,却有监察税务的权力,一旦发现有违规收税的事发生,立即上达户部,转理皇帝,不经内阁之手。
二是开列税务清单,将本该征的税,该征多少的税都清清楚楚地写在清单上,连耗羡都做了明确规定。监察司官员拿清单下到地方,与地方税务对账,凡清单之内视为合法税务,清单之外即为非法税务,一旦发现,可立即上奏。
崇祯帝对陈渊的意见十分满意,大手一挥同意了陈渊组建税务监察司。
就在朝廷大张旗鼓的实行新政之时,大明山东布政使司传来噩耗,原辽东边军孔有德部发生叛乱,攻陷了登州,登莱巡抚孙元化被活捉。
这起事件,说起来还与当年袁崇焕有关,自崇祯初年,袁崇焕就任辽东都师,毫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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