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通往南方的驿路上,驶来一辆马车。
凌家一家人坐在马车上,人人心中忐忑不安。
三天前,就在天际那片红霞渐渐消散后,他们没有听小云翔的话。尽管有不祥的预感,却因为自己的秘密,不便逃亡,但奇异的事情还是不管不顾地,一桩桩接连冲了过来。
先是芦苇荡一天之内都干焦了。焦得像是被大火炙烤过。
小云翔一直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累了就趴在炕上歇歇,缓过劲来接着哭喊:“快走!快走!”
一天后,漫天的蝗虫来了,铺天盖地,下雨一样,瞬间连窗纸上都爬满了。举目望去,遮天弊日的蝗虫群,连光线都渗不下来,天地都成了黄色,一片苍茫。
凌云舒裹着头巾,快速赶去了一趟集镇,回来就说了一句,“我们必须马上离开九黎。”
“怕是闹蝗灾了。”他轻描淡写地对凌云志说。其实他没敢告诉儿子:整个镇子已经断了气。一地焦枯的骷髅头。这不是蝗灾。也不是旱灾。这是被怨火燎烧涂炭过的城。小时候,他听长辈说过,只有在幽都王怨念深重,欲祸害人间时,才会有这样的寸草不生c生灵俱亡。他不敢再想下去。他们必须要走。尽管他和锦棠都觉得其实他们根本无处可去。
该怎么向凌云志解释他的真实出身呢?这真是难以启齿。
大概在很多子女心中,父母都是英雄一样的人物罢。被崇拜着,被效仿着。
的确,凌云志的言行举止招一式都在受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事实上,他们只是一对亡命鸳鸯,一对荒火教的逃兵。
在这之后的很多年,凌云志颠簸和流离了好久,才接受了这样一个现实:父母不是什么大英雄,只是当年因为怀了他,无法去作战,私奔到燕丘的一对亡命天涯鸟。这可真是滑稽。真相比青春期更令他难堪。他到这个时候,才明白自己胳臂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之前的询问父母总是支吾以对,而现在谜底终于解开。
那个火焰一样的纹身,其实是荒火教的标志。凌云志心里明白了:我是荒火教的后代,我身上淌着荒火教的血。
他们逃亡到了巴蜀望川茶馆。众多来往的客人熙熙攘攘。一家人好久没吃过饱饭了。凌云志很开心,吃了一碗又一碗。凌云舒夫妇倒是心惊不已。他们刚进饭馆不久,就进来一队人马,那装束他们太熟悉了。尽管他们自己早已着布衣凡服,但看见那身装束的人,还是忍不住对视一眼,然后竭力镇静下来,只盼快些吃完,早些离开这个是非之所。
凌云志吃得兴起,挽起袖子去装饭的木桶盛饭。锦棠要制止已经来不及。凌云志还是暴露了胳臂上的荒火纹身。邻桌的人先是一楞,然后趋上前来。
不要以为孩子没有记忆。凌云翔准确记住了那一天邻桌所有人的样子。很多年之后,他还可以详尽地描述他们。
三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三个大人的装束都有些奇怪,一脸喷火的表情,眼神里满是仇恨。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那男的,小小的一张脸,却满是悍肉;女的目光凌厉,嘴角上扬着,很有点瞧不起人的样子。
凌云翔那一天的全部记忆被兵器的光影和四溅的血花所覆盖。他只记得一群人撕打了起来,为了一件他闻所未闻的物品。父母护送着他们且战且退,一直退到九黎荒火教门口,那群人才讪讪离去。
除了回荒火,他们已无处可去。江湖上已经没了他们的立足之地。
父母循教规自刎谢罪。自刎前父母把两个娃娃抱在一起,凌云翔听见他们小声对哥哥嘱咐道:要赎我们当年因怯懦而犯下的罪。父母这一生的耻辱要靠你偿还。父母除了命,没有别的了,而你还有大把的年华。要把弟弟养大。豆豆虽不是我们的亲骨肉,但救过我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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