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与吕布在一起是最好的选择,论严谨稳重或许就连张辽也都比不上他,而且高顺更是一面坚固的盾牌,能够防御各种各样的攻击。即使他跟在吕布的身边,没有办法改变吕布的每一个决定,却可以替他拾遗补失,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收拾烂摊子,这是高顺与张辽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只不过现在这事情就交给高顺了。
三人商议已定,即使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将,可对于战场都有一种敏锐的感知,这是任何一个谋士所无法企及的。在瞬息万变的战局中,就是要抓住任何一个可能,或者正在发生的变化,随之变化,这才是一个将者的兵法之道。就是以吕布的高傲来说,适时的转变一种方式,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这不仅是为了取得胜利,还为了让每一名士兵能够有更大的机会存活下来。
云霆轻轻点头,他也十分赞同吕布三人的应对方式,并州骑军虽强,一直以来也在鲜卑草原纵横来去,罕有敌手,便是在于他们来去如风,只有他们突袭各个部落,等到众多鲜卑大部族联手准备合围灭杀他们的时候,却又失去了并州骑军的踪迹。冷不防的,他们又出现在不设防的地方,“顺手”又清理了几个鲜卑部族。所以无论鲜卑人怎么咬牙切齿,却最后不得不悲哀的发现就算他们的嘴唇都咬出血来,也无法阻止并州骑军。
云霆知道,北上凉州的路程是不会平静了,鲜卑人不会让一支军队在其土地上轻易的来去。更何况,似乎云霆也觉察到了吕布他们所担心的东西,他相信能够让这些唯利是图的鲜卑狼们如此反常的敢于向猛虎挑战的原因,可能是有巨大的利益,也可能是有危机迫使他们不得不选择如此行事!
他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但可以预想的是,如果行事一个差错,他们就可能丧命在鲜卑草原上。这种刀尖上行走,跳舞的刺激感,就像甜腻的慢性毒药一般,让人觉得无比的甜蜜,可却无法拒绝。云霆早已熟悉了这种感觉,可是大多数时候,他都只要负责自己一个人罢了,只要对自己一个人的生命负责。而吕布等人不同,他们是领军将领,一个命令,一个疏忽,就有许多麾下的士兵因此而丧命,这种被众多人托付,生死以付的压力足够像一座山一样,将一个人压得喘不过气来。
所以云霆说,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成为统帅,成为一个合格的统帅更不简单。当一名士兵只要想着让自己活下去就可以,不用太多的脑子,只需要肌肉。而一名统帅,则是要想着如何让更多的人活下去,时时刻刻考虑方方面面的东西,因此任何一个成功的将领都绝对不是侥幸。
吕布放下手中的碗,霍然站起了身来,身上的铠甲甲页碰撞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的脸上微微凝滞,那是在思考时才出现的表情,用着眼睛远眺,远眺着远方的天空。
“既然这样,那我们的速度就要快了。”吕布说道。
战场瞬息万变,一点时间上的延误,可能就是对生命的浪费,可能你有时候你离死亡就差那么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如同吕布现在所看见的一样,他们要加快速度了,否则就不再是那,简单的事情,也甩不掉那些追兵。
追兵,是的,追兵。他只看见了天空上一个黑点,虽不清晰,可是吕布还是能够轻易的辨认出那是一只鹰凖,由人饲养,驱使的鹰凖。至于是什么人?几乎不用思考,就能知道是鲜卑人,也就只有那一些鲜卑人才有熬鹰之法,才能训练出鹰凖来。
这些鹰凖不同于普通野外的鹰凖,野外的鹰凖会在天空中盘旋觅食,一会儿之后或许就会消失了。可是吕布看了一下,却发现眼中看到的那只鹰凖,却紧紧的吊在远方,在那里盘旋上下,却始终牢牢保持着极高的高度。那是人力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就连弓箭都很难射到这个地方,否则现在吕布早就挽弓搭箭,将鹰凖给射杀了。
“恩?”云霆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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